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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结论在前的是归纳思维还是演绎思维

是的
演绎思维,归纳思维结论应该在最后是归纳出来的,

结论在前的是归纳思维还是演绎思维

2,孩子的思维是演绎还是归纳

您好:都不是。类推为主。
搜一下:孩子的思维是演绎还是归纳

孩子的思维是演绎还是归纳

3,归纳和演绎是方向相反的两种思维方式吗

是的。归纳是由特殊到一般的过程,不过归纳一般用于数论方面比较多一点。而演绎则是由一般到特殊,比如三角形的内角和是180,由这个可知,等腰三角形的内角和也是180。
是的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归纳和演绎是方向相反的两种思维方式吗

4,什么叫做演绎型思维

演绎思维是与归纳思维相反的一种重要的逻辑思维和表达方法。演绎思维就是从抽象到具体,是从一般性的原理出发,根据某些逻辑规则,推导出特殊性或个别性的知识 举个例子,红萍果绿苹果都是“苹果”,这是归纳,即找出共性 苹果有“绿”的还有“红”的,这个是演绎,即由共性里化分出个性

5,什么是演绎推理我实在搞不懂啊

演绎推理是由普通性的前提推出特殊性结论的推理。演绎推理有三段论、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等形式。非演绎推理主要是归纳推理,类比推理区别:1,思维进程不同.归纳推理的思维进程是从个别到一般.而演绎推理的思维进程不是从个别到一般,是一个必然地得出的思维进程.演绎推理不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但也不仅仅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演绎推理可以从一般到一般,比如从"一切非正义战争都是不得人心的"推出"一切非正义战争都不是得人心的";可以从个别到个别,比如从"罗吉尔·培根不是那个建立新的归纳逻辑学说的培根"推出"那个建立新的归纳逻辑学说的培根不是罗吉尔·培根";可以从个别和一般到个别,比如从"这个物体不导电"和"所有的金属都导电"推出"这个物体不是金属";还可以从个别和一般到一般,比如从"你能够胜任这项工作"和"有志者事竟成或者你不能够胜任这项工作"推出"有志者事竟成".在这里,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归纳推理中的完全归纳推理其思维进程既是从个别到一般,又是必然地得出. 2,对前提真实性的要求不同.演绎推理不要求前提必须真实,归纳推理则要求前提必须真实. 3,结论所断定的知识范围不同.演绎推理的结论没有超出前提所断定的知识范围.归纳推理除了完全归纳推理,结论都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知识范围. 4,前提与结论间的联系程度不同.演绎推理的前提与结论间的联系是必然的,也就是说,前提真实,推理形式正确,结论就必然是真的.归纳推理除了完全归纳推理前提与结论间的联系是必然的外,前提和结论间的联系都是或然的,也就是说,前提真实,推理形式也正确,但不能必然推出真实的结论.

6,最基本的演绎推理知识包括哪两个方面内容

我个人觉得,一个是三段论,一个是真假值。这两个是最基本的知识了。
命运逻辑、范畴三段论推理。
演绎推理是由普通性的前提推出特殊性结论的推理。演绎推理有三段论、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等形式。非演绎推理主要是归纳推理,类比推理区别:1,思维进程不同.归纳推理的思维进程是从个别到一般.而演绎推理的思维进程不是从个别到一般,是一个必然地得出的思维进程.演绎推理不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但也不仅仅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演绎推理可以从一般到一般,比如从"一切非正义战争都是不得人心的"推出"一切非正义战争都不是得人心的";可以从个别到个别,比如从"罗吉尔·培根不是那个建立新的归纳逻辑学说的培根"推出"那个建立新的归纳逻辑学说的培根不是罗吉尔·培根";可以从个别和一般到个别,比如从"这个物体不导电"和"所有的金属都导电"推出"这个物体不是金属";还可以从个别和一般到一般,比如从"你能够胜任这项工作"和"有志者事竟成或者你不能够胜任这项工作"推出"有志者事竟成".在这里,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归纳推理中的完全归纳推理其思维进程既是从个别到一般,又是必然地得出. 2,对前提真实性的要求不同.演绎推理不要求前提必须真实,归纳推理则要求前提必须真实. 3,结论所断定的知识范围不同.演绎推理的结论没有超出前提所断定的知识范围.归纳推理除了完全归纳推理,结论都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知识范围. 4,前提与结论间的联系程度不同.演绎推理的前提与结论间的联系是必然的,也就是说,前提真实,推理形式正确,结论就必然是真的.归纳推理除了完全归纳推理前提与结论间的联系是必然的外,前提和结论间的联系都是或然的,也就是说,前提真实,推理形式也正确,但不能必然推出真实的结论.

7,简述演绎逻辑的内容急用

从一般到特殊的逻辑推理方法,也常被称之谓一种必然性推理,或保真性推理。
是从一般到特殊的逻辑推理方法
逻辑基本规律是正确思维的根本假定,也是理性的交流的必要条件。主要的逻辑基本规律有四条: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一)同一律 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的自身必须是同一的。同一律的公式是:“A是A”。公式中的A可以表示任何思想,即可以表示任何一个概念或任何一个命题。就是说,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所使用的每一概念或判断都有其确定的内容,而不能任意变换。 同一律在思维或论证过程中的主要在于保证思维的确定性。而只有具有确定性的思维才可能是正确的思维,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人们也才能进行思想交流。否则,如果自觉或不自觉地违反同一律的逻辑要求,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混淆论题或偷换论题,那就必然会使思维含混不清,不合逻辑,既不能正确地组织思想,也不能正确地表达思想。因此,遵守同一律的逻辑要求乃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违反同一律要求常见的逻辑错误有: ①在同一思维中必须保持概念自身的同一,否则就会犯“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的错误。 比如,某报载小品文一则,讽刺一些恋人的“向钱看”: 小伙子:“您老是要这要那,不怕人家说你是高价姑娘吗?” 姑娘:“怕什么?!裴多菲都说了,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嘛,价钱低了行吗?” 显然,这位答话的姑娘故意偷换概念。我们知道,所谓“高价姑娘”的“价”,是“价格”的“价”——人们是用“高价姑娘”来贬斥那些把爱情当商品加以买卖的姑娘。而裴多菲诗中“爱情价更高”的“价”是“价值”的“价”——它赞美真正的爱情比生命还要宝贵。因此,同一个语词(“价”)表达的是不同的概念,但姑娘的上述答话却故意将它们混同起来,用前者偷换后者,这是一种明显的违反同一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②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保持论题自身的同一,否则就会犯“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的错误。混淆或偷换论题是在论证中常见的一种逻辑错误。这种错误是在论证过程中把两个不同的论题(判断或命题)这样或那样地混淆或等同起来,从而用一个论题去代换原来所论证的论题。比如,有人在讨论中学生需不需要学习地理时讲过下述这样一段话: “我以为中学生没有必要学习地理。某个国家的地形和位置完全可以和这个国家的历史同时学习。我主张可以把历史课和地理课合并,这样对学生是方便的。因为,这样做所占的时间较少,而获得的效果却很好。否则就会这样:这个国家的地理归地理,而它的历史归历史,各管各,不能互相联系起来。” 从这段话里不难看出:谈话者最初提出的话题是“中学生没有必要学习地理”,而随后所论述的却是另一个论题:“可以把历史课和地理课合并”。显然,谈话者是把后一个论题与前一个论题混淆起来了,因而他就自觉或不自觉地用后一个论题去偷换了前一个论题。这就是一种混淆或偷换论题的逻辑错误。 下面再举例说明。 ■苏格拉底领了一个青年到智者欧底姆斯那里去请教。这个智者为了显示自己的本领,给了这个青年一个下马威。他劈头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你学习的是已经知道的东西还是不知道的东西?这个青年当然回答说,学习的是不知道的东西。于是这个智者就向这个青年发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你认识字母么?” “我认识。” “所有的字母都认识吗?” “是的。” “而教师教你的时候,不正是教你认识字母吗?” “是的。” “如果你认识字母,那么他教你的不就是你已经知道的东西吗?” “是的。” “那么,或者你并不在学,只是那些不识字母的人在学吧!” “不,我也在学。” “那么,如果你认识字母,就是学你已经知道的东西了。” “是的。” “那么,你最初的回答就不对了。” 这个青年就这样被智者欧底姆斯搞晕了,于是承认自己的失败,而甘心拜欧底姆斯为师。 分析:其实,在这个典故里,智者欧底姆斯使用了偷换概念的方法,把这个青年弄得昏头昏脑的。 ■物理老师出一道题当堂考学生,题目是:“一炉铁水凝结成铁块,它的体积缩小了三十四分之一。后来,铁块又熔化成铁水,体积增加多少?” 学生甲经过计算,回答道:“熔化后的铁水的体积比铁块增加了三十三分之一。” 乙马上反对说:“不对。同是一块铁。缩小的是三十四分之一,增加的是三十三分之一,不是自相矛盾吗?” 甲又说:“不是我自相矛盾,而是你混淆了概念”。 请分析甲、乙两人谁是谁非。 分析:甲的说法是对的,乙的说法是错的。 因为“增加”和“缩小”都是相对的概念。缩小三十四分之一,是相对于铁水凝结成铁块来说的;增加三十三分之一,是相对于铁块熔化为铁水说的。这样甲的说法并不自相矛盾;乙确实是混淆概念,因为他把“铁块增加”和“铁水缩小”这两个概念混同起来了。 (二)矛盾律 矛盾律实际上是禁止矛盾律,或不矛盾律。矛盾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或反对的思想不能同时是真的。或者说,一个思想及其否定不能同时是真的。 矛盾律的公式是:并非(A而且非A)。 公式中的“A”表示任一命题,“非A”表示与A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命题。因此,“并非(A而且非A)”是说:A和非A这两个命题不能同真,亦即其中必有一个命题是假的。 矛盾律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思维的无矛盾性即首尾一贯性。而保持思想的前后一贯性,乃是正确思维的一个必要条件。矛盾律要求对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判断不能都肯定,必须否定其中的一个。否则,会犯“自相矛盾”的错误。 比如,我国战国时代的思想家韩非子曾经谈到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卖矛(长矛)和盾(盾牌)的人,先吹嘘他的盾如何的坚固,说:“吾盾之坚,物莫能陷”。过了一会,他又吹嘘他的矛是如何的锐利,说:“吾矛之利,物无不陷”。这时旁人讥讽地问:“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卖矛与盾的人无言以答了。因为,当他说“我的盾任何东西都不能刺穿”时,实际上是断定了“所有的东西都是不能够刺穿我的盾”这个全称否定命题;而当他说“我的矛可以刺穿任何东西”时,实际上又断定了“有的东西是能够刺穿我的盾的”这一特称肯定命题。这样,由于他同时肯定了两个具有矛盾关系的命题,因而就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境地。 从语言方面看,在遣词造句时,如果把反义词同时赋于同一主语,那就会发生文字上的矛盾。这种文字上的矛盾也必然会导致思想上的逻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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