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路树木损坏群众财产如何赔偿

按照当地附着物的树木补偿。

公路树木损坏群众财产如何赔偿

2,道路需扩宽有几户群众因要占自己的土地和林地有抵触情绪阻

首先要确认对这几户群众土地和林地的征收征用程序合法,并按标准给予了合理补偿;其次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再次要弄清群众有抵触情绪的原因,尽最大可能帮助其解决困难,消除后顾之忧;最后,对亲戚和普通群众要一视同仁,不能搞特殊化。

道路需扩宽有几户群众因要占自己的土地和林地有抵触情绪阻

3,国家修路压路机振动打夯对群众住房损坏是否对房补偿有个标准

你的情况属于民事诉讼法中私有财产保护部分 你应该先找当地政府部门协商解决 如果你对结果不满意 你可以提起诉讼 赔偿标准会有专业评估 不是你想要多少就是多少 自然也不会克扣或者给你较低的评估 如果对你有帮助 别忘了采纳一下
也许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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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打证明村上强行收修公路费怎么办

修建村级公路需要村民们自筹资金,这是毫无疑问的。资金的由来应该有村民中的劳动力来承担。学生应该属于无收入人员。学生开个证明,要强行收取修路费用这是不合理的。这是一种硬性摊派。
你好!村级公路建设真的需要村民自筹资金,这是毫无疑问的。村里公路应该很短,用材/规模和资金筹集需要村民商量。每个村民都“应该”尽力而为,因为这是我们的家园。我村也曾经按常住人口每人二百元修路。我也不愿意出钱,看到别人都出血了,我也得破个口,无可奈何。但是群众自己出钱修路,钱是必须受到群众监督的,而且要尽量使用本村劳动力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5,犯罪记录里写故意损坏公共财物 算犯罪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该罪刑法第5章侵犯财产罪类型的犯罪,是侵犯财产权的犯罪行为。
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算犯罪,否则为一般违法,不是犯罪
要考虑破坏的严重程度,情节一般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根据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如果是由于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了,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假如,没造成多大损失的,就只是拘留几天,赔点钱。1000元以下,都不会判刑

6,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要交多少罚款

你好,罚款2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交通管 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第十条 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应当接受对该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但是,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机动车型,该车型的新车在出厂时经检验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检验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机动车报废的。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第十五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第二十七条 铁路与道路平面交叉的道口,应当设置警示灯、警示标志或者安全防护设施。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应当在距道口一定距离处设置警示标志。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第二十九条 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经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停车场、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第三十条 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当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第三十一条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第三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施划人行横道线,设置提示标志。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盲道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第三十七条 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四十条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第四十一条 有关道路通行的其他具体规定,由国务院规定。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五十条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第五十四条 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进行作业时,在不影响过往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其行驶路线和方向不受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过往车辆和人员应当注意避让。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第五十五条 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三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第五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第五十九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拦截检查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紧急公务除外。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附第三十三条内容:  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xzf/200311/20031110203052.htm  请各位车友好好读读此款条例!!! 现在违章停车统一200元罚款是没有依据的哦。  更要请问: 20-200元 的罚款区间,警察同志你为何开了上限啊??? 我们的交警总队 法制办,该给他们好好上堂课啦!!! 业务知识都没学好就出来啦!
停在车道上交警罚款50元,不扣分停在人行道上交警不罚,城管处理罚款200元,不扣分。人在车上临时停车不罚款,但是要及时开走。

7,可行性报告怎么写

第一章 项目总论第二章 项目背景和发展概况第三章 市场分析与建设规模第四章 建设条件与厂址选择第五章 工厂技术方案第六章 环境保护与劳动安全第七章 企业组织和劳动定员第八章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第九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第十章 财务效益、经济与社会效益评价第十一章 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第一章 项目总论 总论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首章,要综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章节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出最终建议,为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提供方便。总论章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条件,参照下列内容编写。§1.1 项目背景§1.1.1 项目名称企业或工程的全称,应和项目建议书所列的名称一致。§1.1.2 项目承办单位承办单位系指负责项目筹建工作的单位(或称建设单位),应注明单位的全称和总负责人。§1.1.3 项目主管部门注明项目所属的主管部门。或所属集团、公司的名称。中外合资项目应注明投资各方所属部门。集团或公司的名称、地址及法人代表的姓名、国籍。§1.1.4 项目拟建地区、地点§1.1.5 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和法人代表如由若干单位协作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应注明各单位的名称及其负责的工程名称、总负责单位和负责人。如与国外咨询机构合作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则应将承担研究工作的中外各方的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以及所承担的工程、分工和协作关系等,分别说明。§1.1.6 研究工作依据在可行性研究中作为依据的法规、文件、资料、要列出名称、来源、发布日期。并将其中必要的部分全文附后,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这些法规、文件、资料大致可分为四个部分:(1)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建设要求所下达的指令性文件;对项目承办单位或可行性研究单位的请示报告的批复文件。(2)可行性研究开始前已经形成的工作成果及文件。(3)国家和拟建地区的工业建设政策、法令和法规。(4)根据项目需要进行调查和收集的设计基础资料。§1.1.7研究工作概况(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简要说明项目在行业中的地位,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生产力布局要求;项目拟建的理由与重要性。(2)项目发展及可行性研究工作概念。叙述项目的提出及可行性研究工作的进展概况,其中包括技术方案的优选原则、厂址选择原则及成果、环境影响报告的撰写情况、涉外工作的准备及进展情况等等,要求逐一简要说明。§1.2 可行性研究结论在可行性研究中,对项目的产品销售、原料供应、生产规模、厂址技术方案、资金总额及筹措、项目的财务效益与国民经济、社会效益等重大问题,都应得出明确的结论,本节需将对有关章节的研究结论作简要叙述,并提出最终结论。§1.2.1 市场预测和项目规模(1)市场需求量简要分析。(2)计划销售量、销售方向。(3)产品定价及销售收入预测。(4)项目拟建规模(包括分期建设规模)。(5)主要产品及副产品品种和产量。§1.2.2 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1)项目投产后需用的主要原料、燃料、主要辅助材料以及动力数量、规格、质量和来源。(2)需用的主要工业产品和半成品的名称、规格、需用量及来源等。(3)进口原料、工业品的名称、规格、年用量、来源及必要性。§1.2.3 厂址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及必要性 水源及取水条件。 废水、废渣排放堆置条件。 §1.2.4 项目工程技术方案(1)项目范围,即主要的生产设施、辅助设施、公用工程、生活设施内容。(2)采用的生产方法、工艺技术。(3)主要设备的来源,如需向国外引进,则简要说明引进的国别、技术特点、型号等。§1.2.5 环境保护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主要治理设施及投资。 §1.2.6 工厂组织及劳动定员工厂组织形式和劳动制度。 全厂总定员及各类人员需要量。 劳动力来源。 §1.2.7 项目建设进度§1.2.8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1)项目所需总投资额。分别说明项目所需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包括投资方向调节税、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总额,并按人民币、外币分别列出。(2)资金来源。贷款额、贷款利率、偿还条件。合资项目要分别列出中、外各方投资额、投资方式和投资方向。§1.2.9 项目财务和经济评论(1)项目总成本、单位成本。(2)项目总收入,包括销售收入和其它收入。(3)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盈亏平衡点等指标计算结果。(4)经济内部收益率,经济净现值、经济换汇(节汇)成本等指标计算结果。§1.2.10项目综合评价结论§1.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在总论章中,可将研究报告各章节中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汇总,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使审批和决策者对项目全貌有一个综合了解。主要技术指标表根据项目有所不同,一般包括:生产规模、全年生产数、全厂总定员,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年用量及消耗定额、全厂综合能耗及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全厂占地面积、全员劳动生产率,年总成本、单位产品成本、年总产值、年利税总额、财务内部收益率,借款偿还期,经济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1.4 存在问题及建议对可行性研究中提出的项目的主要问题进行说明并提出解决的建议。第二章 项目背景和发展概况 这一部分主要应说明项目的发起过程、提出的理由、前期工作的发展过程、投资者的意向、投资的必要性等可行性研究的工作基础。为此,需将项目的提出背景与发展概况作系统地叙述。说明项目提出的背景、投资理由、在可行性研究前已经进行的工作情况及其成果、重要问题的决策和决策过程等情况。在叙述项目发展概况的同时,应能清楚地提示出本项目可行性研究的重点和问题。§2.1 项目提出的背景§2.1.1 国家或行业发展规划说明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分析项目是否符合这些宏观经济要求。§2.1.2 项目发起人和发起缘由(1)写明项目发起单位或发起人的全称。如为中外合资项目,则要分别列出各方法人代表、注册国家、地址等详细情况。(2)提出项目的理由及投资意向,如资源丰富、产品市场前景好、出口换汇、该类产品可取得的优惠政策、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等。§2.2 项目发展概况项目发展开矿指项目在可行性研究前所进行的工作情况。如:调查研究、试制试验、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的撰写与审批过程、厂址初选工作以及筹办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2.2.1 已进行的调查研究项目及其成果 1、资源调查,包括原料、水资源、能源和二次能源的调查。 2、市场调查,包括全国性和地区性市场情况调查;出口产品国际市场供需趋势调查。 3、社会公用设施调查,包括运输条件、公用动力供应、生活福利设施等的调查。 4、拟建地区环境现状资料的调查,包括拟建地区各种主要污染源以及其排放状况,大气、水体、土壤等目前环境质量状况等。说明环境现状资料的取得途径、提供单位、以及当地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取得的环境现状资料及文件名称。§2.2.2 试验试制工作(项目)情况已完成及正在进行的试验试制工作(项目)的名称、内容及试验结果。这些实验包括建筑材料的试验、拟采用的新工艺技术的试验。对采用的新工艺技术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证明。§2.2.3 厂址初勘和初步测量工作情况(1)各个可供选择的建设地区及厂址位置的初勘、测量、比选等工作情况。(2)初步选择意见和资料。(3)遗留问题。§2.2.4 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撰写、提出及审批过程(1)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撰写、提出及审批过程。(2)项目建议书所附资料名称。(3)审批文件文号及其要点。§2.3 投资的必要性一般从企业本身所获得的经济效益及项目对宏观经济、对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两方面来说明投资的必要性。包括下面这些内容。(1)企业获得的利润情况。(2)企业可以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市场竞争力。(3)扩大生产能力,改变产品结构。(4)采用新工艺,节约能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劳动生产率。(5)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优越条件和竞争力。(6)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包括增加税收、提高就业率、提高科技水平等。第三章 市场分析与建设规模 市场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在于,任何一个项目,其生产规模的确定、技术的选择、投资估算甚至厂址的选择,都必须在市场需求情况有了充分了解之后才能解决,而且市场分析的结果,还可以决定产品的价格、销售收入,最终影响的项目的盈利性和可行性。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要详细阐述市场需求预测、价格分析,并确定建设规模。§3.1 市场调查§3.1.1 拟建项目产出物用途调查本产品的主要用途,可否有替代其他产品的用途,如果产品是工业基本原料,应分别说明本项目产品在主要使用行业的用途及单位消耗量。产品经济寿命期论述。调查本产品目前处于经济寿命周期的哪一个阶段,更新换代的可能时间。§3.1.2 产品现有生产能力调查(1)本项目产品国内现有生产能力总量,现有生产能力开工率;主要生产厂家生产能力利用率。(2)国内现有生活能力总量在本地区的分布数量与比例。(3)本产品目前在建项目的生产能力及其在地区间的分布、数量与比例。(4)已批拟开工建设项目的生产能力,预计投产年月。在建设项目和已批待开工建设项目,目前虽然没有形成综合生产能力,但却是生产能力的组成部分。§3.1.3 产品产量及销售量调查(1)全国或地区目前的产量总数。(2)本产品一段时期以来的产量变化情况。(3)本产品国内保有量与国外有关国家保有量的分析比较,以了解国内保有量是多还是少,说明本产品市场需求满足程度。(4)本产品一段时期以来的进口量及进口来源,主要来自哪些国家或地区;占国内生产量或销售量的比例;进口产品的价格等。(5)本产品一段时期以来的出口量及出口去向,占国内生产量的比例;主要向哪些国家或地区出口,出口产品的价格。§3.1.4 替代产品调查(1)可替代本产品的产品性能、质量与本产品相比的优缺点。(2)可替代产品的国内生产能力、产量;可作替代用途的比例;价格分析。(3)可替代产品进口可能性及价格。§3.1.5 产品价格调查(1)产品的定价管理办法,是由国家控制价格,还是由市场定价。(2)产品销售价格,价格变动趋势,最高价格和最低价格出现的时间、原因。§3.1.6 国外市场调查(1)产品国外的主要生产国家和地区。(2)国外主要生产厂的生产技术、生产能力、销售量。(3)产品国际市场销售价格及其变动趋势(4)我国进口该种产品的主要进口国的生产能力及变化趋势。§3.2 市场预测市场预测是市场调查在时间和空间商的延续,是利用市场调查所得到的信息资料,根据市场信息资料分析报告的结论,对本项目产品未来市场需求量及相关因素所进行的定量与定性的判断与分析。在可行性研究工作中,市场预测的结论是制订产品方案、确定项目建设规模所必须的依据。§3.2.1 国内市场需求预测可行性研究工作中,应对下述各项与市场预测有关的因素加以说明:(1)本产品的消耗对象。(2)本产品的消费条件。消费条件因产品特点性能而异,如汽车的消费需要具备相应的道路交通条件;电视机、电冰箱的消费需要有电等等。预测某一种产品的市场需求量时,应将哪些不具备消费条件的消费领域从消费对象总量中剔除掉。(3)本产品更新周期的特点,说明本产品有效经济寿命的长短。(4)可能出现的替代产品,即代用品。(5)本产品使用中可能产生的新用途。产品所用途的出现,意味着扩大了本产品的消费领域,扩大了市场需求容量。根据以上分析,提出预测的本产品国内需求量及与现有生产能力的差距。§3.2.2 产品出口或进口替代分析(1)替代进口分析。将本产品与目前进口产品从性能、重量、价格、配件、维修等方面进行比较,说明本产品的优势和有利条件。(2)出口可行性分析。如果拟建项目的产品在质量和技术等方面,具备在国际市场上进行竞争的能力,则应考虑国外市场对本产品的需求。分析国家对该种产品的出口有何限制条件或鼓励措施,该产品进口国的贸易政策,该产品出口流向,出口价格是否有利。通过以上分析,预测本项目产品可能的替代进口量或出口量。§3.2.3 价格预测进行产品价格预测,要考虑产品产量、质量、同类产品目前价格水平,还要分析国际、国内市场价格变化趋势,国家的物价政策变化、产品全社会供需变化等因素;产品降低生产成本的措施和可能性;为扩大市场需采用的价格策略等,综合以上因素,预测产品可能的销售价格。对拟增加出口的产品或替代进口产品,还要参照国际市场价格及变化趋势定价,如产品外销,应附有有关方面承诺外销的意向书。§3.3 市场推销战略在商品经济环境中,企业不可能仍然依靠国家统购包销完成销售额。企业要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合适的销售战略,争取扩大市场份额,稳定销售价格,提高产品竞争能力。因此,在可行性研究中,要对市场推销战略进行相应研究。§3.3.1 推销方式(1)投资者分成。(2)企业自销。(3)国家部分收购。(4)经销人代销及代销人情况分析。§3.3.2 推销措施(1)销售和经销机构的建立。(2)销售网点规划。(3)广告及宣传计划。(4)咨询服务和售后维修措施。§3.3.3 促销价格制度促销价格制定可根据市场销售预测情况确定,一般用于产品投产初期,以较低价格、同等质量、优良的售后服务扩大市场占有份额。投产初期产品以较低价格出售,会对销售收入产生影响,因此价格制定要合理,并应采取相应的成本控制措施。在一定时期后,可根据产品销售情况逐渐将产品价格提高到一定水平。§3.3.4 产品销售费用预测产品销售费用包括建立销售机构、销售网点、培训销售人员、产品广告宣传、咨询及售后维修服务费用,在可行性研究中,应根据制定的产品销售计划,分别估算产品销售费用。对某些产品,销售费用在成本中占很大比例的,不可忽略不计。§3.4 产品方案和建设规模§3.4.1 产品方案(1)列出产品名称。有多种产品时,应逐一列出主产品和主要副产品名称。(2)产品规格标准。说明产品规格、标准选择依据。§3.4.2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又叫设计生产能力,是指项目生产一定质量标准的产品的最大能力。一般用实物单位或标准实物单位来计量。(1)建设总规模。说明主要产品年产量,主要副产品年产量,主要设备装置。(2)主要生产车间的生产能力,生产线数量。(3)说明项目经济规模,不同规模下项目效益与费用的比较分析,说明本项目确定的建设规模的合理性。(4)如果项目采用分期建设方法,应说明项目总规模、分期建设规模并说明分期建设的起止时期、各期建设的主要内容。§3.5 产品销售收入预测根据确定的产品方案和建设规模及预测的产品价格,可以估算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可以分别计算主要产品和副产品的年销售总收入,并计算销售收入和计算期内销售总收入,销售收入一般列表表示。第四章 建设条件与厂址选择根据前面部门中关于产品方案与建设规模的论证和建议,在这一部分中按建议的产品方案和规模来研究资源、原料、燃料、动力等的需求和供应的可靠性;并对可供选择的厂址作进一步技术与经济比较,确定新厂址方案。§4.1 资源和原材料§4.1.1 资源评述资源系指项目需要利用的自然资源,如矿藏、森林、生物、土壤、地面或地下水资源等。项目所需资源的来源、数量、运输方式、供应条件以及今后发展和开发趋势等,均是项目建设的前提条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项目在有效期间所需资源及其来源的可靠性,应作深入调查和科学论证,并就下列内容进行说明分析:(1)项目需用的资源名称、经全国储量委员会正式批准的储量、品位、成分、产地或供应点。(2)资源品位、成分与需用要求的适应性。(3)资源开采方式。要说明自行开采、计划供应、市场供应或合资开发等不同方式。(4)本项目年最大需用量、资源的可能供应量及今后生产发展所需资源扩大供应的可能性。(5)在已有资源不能满足拟建项目生产规模需求时,提出相应的措施,如增加进口(说明国别、资源品位),调整建设规模或分期建设等。§4.1.2 原材料及主要辅助材料供应(1)原材料、主要辅助材料需用量及供应。按项目的生产要求,分别叙述所需的原材料及主要辅助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成分、质量以及年需用量(包括年耗用量、储运损耗量),并分别撰写:① 原材料及主要辅助材料需用量表。② 有害有毒、易燃易爆材料、物料需用量表。③ 需进口的原材料表。说明进口原材料的理由和一旦来源有变化时的应变措施,分析预测原材料国产化前景及分年度国产化的提高幅度。对季节性生产的原料,如农、林、水产品等,需说明短期进货数量。(2)燃料动力及其它公用设施的供应。燃料、动力及其它公用设施是指生产需用的煤、电、水、汽、气、油等,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需说明生产所需燃料、动力及公用设施的数量和需由项目自建的种类和规模以及可以利用的现有的燃料、动力数量。① 燃料品种的选择,应说明其依据,如执行国家能源政策、适应地区条件、满足生产特殊要求等。分别列出燃料需用量、来源、运输方式,进行燃料成分分析。② 电力最大需用负荷、供电来源及其稳定性、需要自建电力设施和投资估算。③ 最大需水量、水源及其供应可能性。是否需增加供水设施。④ 热源及供热要求。⑤ 其它设施,如油、气、汽需用量、供应量及需要增加设施的情况。(3)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费用估算。将主要原材料、零配件和外购燃料动力分别计算费用,其它材料可合并估算。§4.1.3 需要作生产试验的原料生产特定产品的某些原料因尚无生产实践经验;或使用指定的原料而尚无成熟的生产和工艺;或使用缘由的生产方法生产新产品还缺乏必要的生产数据等各种原因,需要对原料进行生产(中小型)试验,以确定技术参数和消耗指标,测定产品质量,取得主要设备选型的各项数据。在可行性研究中需说明:(1)需要试验的原料名称、试验目的和要求。(2)试验或试生产方法(试验室、中型或小型生产试验)。§4.2 建设地区的选择选择建厂地区,除须符合行业布局、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外,还应考虑资源、区域地质、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四要素。其原则是:自然条件适合与项目的特定生产需要和排放要求;合理地靠近原料和市场;具有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公共政策;运输条件优越;有可供利用的社会基础设施和协作条件;土地使用有优惠条件,可不占或少占良田,地质条件符合要求。在作方案比选时,应着重论证所选地区在行业政策上的正确性、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4.2.1 自然条件(1)拟建厂地区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基本情况和区域地质、地震、防洪等历史数据。(2)水源和水文地质条件调查分析。包括地面水或地下水量和水质的分析、在枯水期的可能供应量及水质变化、地区今后水源开发和可利用水量增长情况。(3)气象条件。收集分析地区气温、湿度、降水量、日照、风等资料,对需要增设防风沙、抗高温、改善光照等设施的地区,需进行费用估算。§4.2.2 基础设施叙述拟建地区与项目直接有关的公用事业及基础设施的情况和可供利用的条件,从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中选取最有利的地区。(1)供电、电源情况;近远期可能的供电量及电压;费用及计费方式;供电部门的要求。(2)供水、水源情况;近远期可能的供水量及水质;费用及计算方式;供水部门的要求。(3)运输。地区内各种运输线路的分布;站库码头的位置和地形;运输费用;运输能力及其发展规划等。(4)排水。排水条件;容污水能力;当地环保部门对污水排放的要求等。(5)电讯、供热、供气等公用设施及可利用的种类、容量、技术特征等。(6)施工条件包括建筑材料及制品的供应条件;施工劳动力来源;施工运输条件;施工用动力(水、电)来源等。(7)市政建设及生活设施。包括当地的卫生、邮电、文化教育。§4.2.3 社会经济条件社会经济条件主要指地区的工农业生产水平及近远期发展规划、与本项目有关的现有企业、技术工人来源等在项目建成后所需社会协作的条件。§4.2.4 其它应考虑的因素项目选择建厂地区还应考虑其它特殊的要求。在选择下列地区建厂时应特别慎重,要取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认可。(1)风景区、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2)水土保持禁垦区。(3)矿山作业等爆破危险区。(4)有放射污染或有害气体污染严重的地区及传染病、地方病流行或常发区。(5)军事设防区。(6)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防护地带。(7)民族宗教风俗有特殊要求的地区。§4.3 厂址选择在实际工作中,具体厂址的选择不一定要与建设地区的选择分开,往往是厂址选择与建厂地区的选择合并进行。两者通常是相辅相成、相互牵扯地交叉进行的。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如果需要,可以分别叙述。选择厂址通常是随基本建设程序的各个工作阶段逐步深入的。项目建议书(初步可行性研究)阶段需提出厂址初选意见;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提出具体厂址的推荐建议;进图初步设计阶段时,对厂址的各种条件需作详细勘查和落实,最终确认厂址,标定四周界址。§4.3.1 厂址多方案比较建设地区选定以后,就在这个地区内选择若干个可供建厂的地段,作具体分析比较,从中选取一个比较理想的厂址。并编写厂址选择报告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研究报告中仅需叙述选择要点和厂址的主要优缺点。有关选厂所需的调查资料、勘察和测量资料、取舍理由、论证等均应编写入选厂报告内。确定厂址,须作多方案比较,一般可按下列内容进行。(1)地形、地貌、地质的比较。① 工厂输出、入交通线、供电、取水、排污等与外界产生直接关系的方位、地形。② 平整土地、防水、防洪、废渣堆置、四邻地物。(2)占地土地情况的比较。比较占用耕地、林地、荒地、山坡等面积的比例,以尽可能少占耕地、林地为原则,作出占地用地情况的评价。(3)拆迁情况的比较。包括原有地面建筑物需拆除的数量、原有居民需迁移的人数及拆迁安排等条件和难度的比较。(4)各项费用的比较。由于各个可供选择地段条件不同,在费用上会产生较大差别,需作多方案比较。①土地费用。如土地购置、拆迁、场地整治、青苗赔偿以及土方处理等费用比较。②交通运输整治费。如需要建设或整治的运输线路,转运场站等费用比较。③基础处理费。如不同工程地质需用不同地基和基础处理的费用比较。④取水、防洪、排污设施所需费用比较。⑤抗震所需费用比较。⑥环境保护、生活设施等费用的比较。§4.3.2 厂址推荐方案(1)绘制推荐厂址的位置图。在有等高线的地形图上标明厂址四周界址、厂址内生产区、生活区、厂外工程、取水点、排污点、堆场、运输线等位置及四邻居民点和主要生产企业的相互位置。说明对生产要求的适应性和合理性。(2)叙述厂址地貌、地理、地形的优缺点和推荐理由。说明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符合建厂要求的理由。(3)环境条件的分析。(4)占用土地种类分析:① 占用耕地面积占总占地量的比例;② 占用林地面积占总占地量的比例;③ 利用荒地面积占总占地量的比例;④ 利用山坡面积占总占地量的比例;⑤ 需要拆迁的面积和估计所需的费用;⑥ 推荐厂址的主要技术经济数据。第五章 工厂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是可行性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研究项目应采用的生产方法、工艺和工艺流程、重要设备及其相应的总平面布置、主要车间组成及建筑物结构型式等技术方案。并在此基础上,估算土建工程量和其它工程量。在这一部分中,除文字叙述外,还应将一些重要数据和指标列表说明,并绘制总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示意图等。§5.1 项目组成凡由本项目投资的厂内、外所有单项工程、配套工程包括生产设施、生产后勤、运输、生活福利设施等,均属项目组成的范围。各单项工程和配套工程需按其性质加以分类,一般可分为:生产车间或工段;辅助生产车间或配套工程;厂外工程;生产后勤车间或设施;生活福利设施;其它单项工程。如有自成体系需单独撰写分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配套工程,如自备热电厂、水厂、铁路、专用线等,应列出工程的名称、分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的编号。并将工程的投资列入项目总投资内,分项研究报告列为附件。§5.2 生产技术方案生产技术方案系指产品生产所采用的工艺技术(包括专利或专有技术)、生产方法、主要设备、测量自控装备等技术方案。选择技术方案必须考虑:技术是否是先进成熟的;是否适合所用的原料特性;是否符合产品所定的质量
可行性报告 [编辑本段]可行性报告的定义和主要内容:  <b>可行性研究报告定义</b>: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投资)之前,双方要从经济、技术、生产、供销直到社会各种环境、法律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项目是否可行,估计成功率大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和主管机关审批的上报文件。 <br>  <b>主要内容:</b> <br>  1.总论,包括项目名称,利用外资方式,主办单位,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项目背景,项目具备的条件等。 <br>  2.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包括产品名称、规格与性能、市场需求情况,生产规模的方案论证,横向配套计划,产品国产化问题及销售方式、价格,内外销售比例等。<br>  3.主要技术与设备的选择及其来源,包括采用技术、工艺、设备的比较选择,技术、设备来源及其条件与责任。 <br>  4.选址定点方案,包括定点所具备条件(地理位置、气象、地质等自然条件,资源、能源、交通等现有条件及其具备的发展条件等)、所定 厂址的优缺点及最后之选定结论。<br>  5.企业组织的设置与人员培训,包括组织机构与定员、人员投入计划与来源、培训计划及要求。 <br>  6.环境保护内容。 <br>  7.资金概算及其来源,包括合资各方的投资比例、资本构成及资金投入计划。 <br>  8.项目实施的综合计划,包括项目实施进程及施工组织规划等。 <br>  9.经济指标的计算分析,包括静态的财务指标分析和敏感性分析、外汇平衡分析等。 <br>  10.综合评价结论。<br>  另外,一份合格的可行性报告还应该有风险分析和财务分析,以及一些必要的文件。<br>  给项目企业或项目开发者提供一个“项目是否满足 cdm 立项基本条件”的参考依据。 其核心原则是该项目是否在经济和 cdm 国际规则上可行。一般来说仅仅是为项目企业提供一个是否可行的方向,而不足以为项目企业搭建一个和潜在投资方对话的渠道。但无论如何,只有在完成可行性分析后,企业才能开展第二步工作--制作完成项目概念文件 (pin) 。<br>  (关键词:可行性研究,项目概念文件,建议书,减排量) <br>  补充<br>  <b>怎样写可行性报告</b><br>  不论是国企还是外企,在决定上一个新产品,一条新生产线,或者建一个新工厂时,总要提交一份可行性报告供上级批准。<br>  国企的可行性报告<br>  本人曾经阅读过几份来自国企的可行性报告,但发现其目的和内容都与外企的可行性报告有很大差别。先说其目的,国企的可行性报告是为了说服上级领导并得到相应的批准和支持,并假定上级领导比他们自己更了解情况。而报告一旦被批准,上级领导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br>  目的上的差别自然导致内容上的差别。这里有几个主要的方面:一是国企的可行性报告强调为什么要上这个项目,但忽视如何进行这个项目,似乎要等项目批准之后才去考虑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计划;<br>  二是国企的可行性报告中宏观的、模糊的数据多,而微观的、具体的数据和信息少,如果上级领导不了解相应的市场和用户的状况,很难作出判断,只能闭着眼睛签字;<br>  三是国企的可行性报告没有或很少有具体的、可以量化的衡量标准和责任分配,这为以后出现大的偏差和问题打好了伏笔,便于“过关”;<br>  四是国企的可行性报告对今后几年的市场预测偏于乐观,似乎不这样乐观就得不到批准,对可能发生的各方面的“不测风云”认识不足,甚至有认识也不写上去。这样出现偏差时就可以强调客观原因,归结到不可预测性上;<br>  五是国企的可行性报告对市场、用户、竞争和风险的评估太粗、太少,没有考虑到自己企业投资一个热门项目的同时,其他企业也可能在准备上类似的项目,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所以就不讲市场份额的问题,把市场总规模当成了决策的主要参考标准,自然也就没有“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这样一些概念。<br>  外企的可行性报告。<br>  那么我们再来看一下外企是如何来写他的可行性报告。<br>  首先外企的可行性报告从目的上讲是写给自己企业看的,是为了说服自己而不是说服别人,尽管一些大项目也要上级批准,但其目的主要是在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达成共识,对机会、挑战、困难和风险有详细的分析。<br>  从内容上讲,外长的可行性报告有几个特点:一是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采用同样的或类似的报告格式,便于统一标准,统一分析方法,便于他人理解,同时也便于企业去搜集信息、整理数据、准备报告;<br>  二是宏观的和微观的数据并存,有量化的数据和信息以及其“出处”(信息来源),对结果做出最差情况下、通常情况下和最佳情况下的三种预测;<br>  三是将今后几年如何实施这个项目写得很具体,从人员、资金、设备、组织结构等方面做出全盘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和预算,以保证项目能按规划顺利实施并完成,同时由于每个月或每个季度都有明确的“里程碑”式的分阶段目标和检查方法,就便于及时调整和修正,以达到最终目标;<br>  四是对市场和潜在市场、用户和潜在用户、竞争与潜在竞争、风险与潜在风险、问题与潜在问题分析讲得很具体,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偏差有一个基本的估计,并对客观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及发展趋势做出一系列假定和预测,这样企业就必须从主观上检查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强调客观原因;<br>  五是对执行的方式和方法,流程和步骤有一个明确的描述,便于上级领导和专业人士进行评估和分析,因为这两类人不会比企业自己的相关人员更了解所在的市场、用户、竞争等方面的情况,但他们对方式和方法、流程和步骤却有很深入的理解和掌握,能从这些方面提出一些疑问、提醒、建议和对策,使可行性报告更完整更全面,对风险和问题有足够的认识。<br>  很多国企领导也经常谈论市场经济、市场导向、用户导向、目标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也能从宏观上讲得很明白,做一个非常出色的报告和职工动员大会,但接下来人们能做什么,企业如何去实施这些概念则不甚了。可行性报告可以说是目标管理的一个具体体现,是达成共识,统一思想与认识的第一步。如果企业内部,企业与上级部门之间没有共同的理解和共同的语言,是谈不上目标管理的,因为大家对“目标”的认识不一样、对“管理”的认识也不可能一样。 [编辑本段]写可行性报告的作用:  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是要求以全面、系统的分析为主要方法,经济效益为核心,围绕影响项目的各种因素,运用大量的数据资料论证拟建项目是否可行。对整个可行性研究提出综合分析评价,指出优缺点和建议。为了结论的需要,往往还需要加上一些附件,如试验数据、论证材料、计算图表、附图等,以增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说服力。<br>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工作,是在投资决策之前,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论证的科学方法,在投资管理中,可行性研究是指对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进行调研、分析比较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财务的盈利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br>  <b>可行性报告的作用概括如下:</b><br>  1.建设项目论证、审查、决策的依据。<br>  2.编制设计任务书和初步设计的依据。<br>  3.筹集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的重要依据。<br>  4.申请专项资金,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br>  5.股票发行,向证监会申请股票上市的重要依据。<br>  6.取得用地,向国土部门、开发区、工业园申请用地的重要依据。<br>  7.与项目有关的部门签订合作,协作合同或协议的依据。<br>  8.引进技术,进口设备和对外谈判的依据。<br>  9.环境部门审查项目对环境影响的依据。<br><br> <dl> <dt>扩展阅读:</dt> <dd>1. <a href="http://wenwen.soso.com/z/urlalertpage.e?sp=shttp%3a%2f%2fwww.qg.com.cn%2fspecialist%2fspeciatheory%2fgaojianhua%2ftheorytopice%2f01%2f011.htm" target="_blank">http://www.qg.com.cn/specialist/speciatheory/gaojianhua/theorytopice/01/011.htm</a></dd></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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