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做竣工结算

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在结算

如何做竣工结算

2,工程施工结算怎么做

一、本科目核算企腊数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三、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洞局散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纳氏计金额。

工程施工结算怎么做

3,如何做施工结算

呵呵,斑竹说:佛曰:不可说,不可说也。。
根据竣工图、施工合同、投标单价、工程量签单等计算核定,都有几种可能,你这个问题比较广,是总价包干还是什么情况呀,不好回答。最好找一下建设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之类的当地法规条文。
请版主指教一二啊!!!!!!!!!!!!!!!!!!!!!!!!!!!!!!!!!!!!!!!!!!!!!!!!!!!!!!!!!!!!!!!!!!!!!!!!!!!!!!!!!!!!!!!!!!!!!!!!!!!!!!!!!!!!!!!!!!!!!!!!!!!!!!!!!!!!!!!!!!!!!!!!!!!!!!!!!!!!!!!!!!!!!!
我刚好在搞个结算,我的想法是,确定工程量,然后在原有招投标的预算价单价的基础上计算得出施工费*按中标总价/预算总价。
工程量,邪恶的工程量啊,只要这个确定了,其他的还是定额啊

如何做施工结算

4,工程结算怎么做

工程结算的方式:1、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3、按月结算,即每蔽拦个月结算一次;4、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哗吵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乱并侍算。(一)工程竣工结算方式工程竣工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

5,浅谈如何做好建筑工程的结算工作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如何做好工程结算编制工作,如何准确、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加强结算的审核,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对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实现项目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关键词: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方法 Abstract: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how to do well the settlement of, how to determine the exact and reasonable construction cost, strengthen the audit of the settlement, effective control of the project cost, schedule of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to realize the project of the expected economic benefits and social benefit play a crucial role.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and completion of settlement, the method中图分类号:DF4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工程竣工结算是指一个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全部竣工,发承包双方根据现场施工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变更鉴定,定额预算单价等资料,进行合同价款的增减或调整计算。(剩余2814字)

6,如何做好施工单位的结算工作

一、湖南省2020年5月28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省内房建、市政项目中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1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办理的各项时限未有约定的,其期限均为28天。2施工过程结算文件经发承包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由发包方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未完成竣工结算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3发包人要按约定的比例支付过程结算款,支付比例没有约定的,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将支付比例确定为80%至90%之间。二、浙江省2020年5月20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自6月20日起,在全省房建和市政项目中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1适用于省内能够实行分段即时结算的新开工房建和市政项桥埋目。以政府投资项目,且合同工期在18个月及以上的新开工工程为推广示范重点。2施工过程结算中涉及人工、材料补差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可参照本省现行指导性计价依据执行,补差时间与节点周期相一致。合同履行期间,涉及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并在当期过程结算中同步办理价款结算;涉及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增减以及计算偏差,按合同约定计算,并在过程结算中支付。3施工单位要根据结算周期编制相应的结算报告,并递交建设单位。对答复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28个工作日确定。4因建设单位原因无法按期竣工验收的,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三、四川省2020年1月22日,四川发文,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两年以上的新开工项目要积极推行施工过程结算。从2020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1发包人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过程结算的理由,拖延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款。2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按工程主要结构、分部工程或施工周期进行划分。3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进行单独约定。4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过程结算节点、施工过程分段结算详细范围、计量计价方法、计量计价争议处理、风险范围、验收要求,以及价款支付程序、时间、比例、逾期支付处理等内容。四、广东省2019年6月13日,广东省住建厅印发通知,推进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1对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项目,在行政审批、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时,可简化程序、降低抽查频次。2已开工工程,可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是竣工结算文件组成之一。3因发包人原因逾期未完成审核的,可按合同约定扰雹视同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报送的施工过程结算报告。4发包人超过约定时限不支付工程施工过程结算或竣工结算款项,又不达成延期付款协议的,可以抵押偿付方式将该工程折价,还可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五、北京市2019年1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工程款结算和支付相关要求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1严禁拖欠工程款。对经人民法院认定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应当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对其新建项目,不予批准开工。属于政府投资工程的,不得要求施工单位以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2全面落实施工过程结算,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六、重庆市2018年12月20日,重庆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在建筑领域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要求:新开工、建设工期两年以上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1在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施工过程结算周期、计价方法,以及价款支付时间、程序、方法和支付上限。2施工过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以及经确认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索赔。3实施过程结算的项目,在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预售资金时,给予政策支持。七、山西省2019年3月22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第57号)》(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从5月1日起,在房建和市政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1施工合同工期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房建和市政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缓消帆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应当实施施工过程结算。2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3发包人未按规定完成施工过程结算的,不应组织竣工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对长期拖延工程结算和拖欠工程款的发包人,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新项目开工。4发包、承包、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包括财政评审)等单位,因违规行为影响施工过程结算难以实施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理结果通过山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布。

7,如何做好施工单位工程结算工作

不管是采用定额计价模式的工程,还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施工单位工程结算注意事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基础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依为依据。因此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从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资料都要一一核对,力求资料完整齐全,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二、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应注意以下2点:(1)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细目与预算定额中的工程细目是否相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2)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相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三、定额单价的审核不可忽视在一般情况下,工程的定额单价都有具体规定,编制工程结算时只要参照定额单价的明细子目直接就可以套用。在审核时不能因定额单价的套用有具体的规定而掉以轻心。四、其他费用的审核坚持合情合理其他费用,由于计算方法不同于工程量和定额单价的套用,故在审核中要根据费用的发生具体对待。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二)工程量计算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接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前1天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核实,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核实,以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核实,核实结果无效。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做好施工单位工程结算工作需要做好以下几步:1)做好招投标阶段的投标报价工作;2)做好施工过程中相关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3)做好竣工图纸的审核工作;4)做好相关结算资料的签字盖章手续;5)做好结算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工程结算是施工企业常用的会计科目,属于成本类。它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例如:1、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2、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借:工程结算贷:工程施工全自动充值软件只要投资几百元,就能让你月赚5000,更多咨询请联系我

8,如何做好施工单位的结算工作

工程结算作为施工单位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最后阶段,对施工单位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从工程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直至工程竣工结算被批准为止,这期间的造价管理工作都与工程结算紧密相关,都是为工程结算服务的。按照全过程造价动态管理的理论思想作为指导,我们应该在不同的阶段做好相应环节的结算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施工单位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来做好工程结算工作呢?根据施工单位的业务流程,笔者认为至少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努力。 第一,做好招投标阶段的投标报价工作。招投标阶段是施工单位业务承接的开始阶段,也是施工单位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第一步。在如今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占主体地位的大环境下,施工单位的业务大多都是通过投标获取的。而投标时的价格,往往会成为工程结算的一个依据。无论是定额计价模式还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均是如此。因此,在投标阶段,就需要做好投标报价工作,为中标后的工程结算工作打下基础。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后,首先应对整个招标文件进行仔细的研究,并对现场进行踏勘,了解相关的工程信息。特别是对于工程结算部分的条款,一定要认真的阅读,反复的揣摩。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自身的经验判断,融合集体的智慧,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会发生设计变更、有无材料变更的可能性等进行分析研究。然后通过一定的投标策略进行投标报价,达到既能中标,又能为以后的工程结算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打下良好基础的目的。 第二,做好施工过程中相关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多或少存在着现场实际情况与施工图纸不一致的情况;或者由于设计变更、技术变更等原因,造成施工过程中大量签证签单的存在。这些变更往往会导致工程结算价款的增减。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签证签单工作,不仅为工程结算积累了原始的资料,也减轻了预算人员结算时的工作强度。但在多数情况下,公司的领导层和现场管理人员,往往只偏重于工程的施工管理,仅限于对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进行控制,而忽略了各种变更的签证签单工作,致使结算时常常出现扯皮的现象。因此,做好各种变更的签证签单工作对于施工单位结算工作的顺利开展是至关重要的。首先,要重视签证签单的时效性。在多数施工合同中,对工程变更提出的时限和程序都有比较严格的规定,所有的签证签单都应该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关手续,否则将不被认可。在实际工作中,因为施工单位不注重各种变更提出的时效性,而致使签证签单不被监理和业主方认可的情况时有发生。其次,在办理签证签单的过程中,要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对各种能够用语言说明的情况,应尽量用语言表述清楚,必要时可以用附图的方式加以说明。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词语,不使用有歧意的语句。几年前曾经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在一份地砖下增做找 平层的签证单中,因为用语不准确,致使签证单中表达的意思发生了完全相反的变化。原本是想表达“因为土建地面平整度不够,地面需增做30厚的1:2水泥砂浆找平层”,而在签证单中去写成了“因为土建地面平整度不够,地面需做30厚的1:2水泥砂浆找平层”。这样在结算的过程中,对这份签证单的理解就出现两种不同的意见。施工方认为应该按30厚的1:2水泥砂浆找平层进行结算;业主方认为应该按5厚的1:2水泥砂浆找平层进行结算,原因在于地面是做的地砖面层,在地砖的定额中已经含了25厚的水泥砂浆层(含找平层和结合层)。最后施工单位也不得不作出让步,吃了个“哑巴亏”。再次,要重视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制作整理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竣工资料,比较真实的反映了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各种隐蔽工程的竣工资料,对于竣工图纸是很好的补充说明资料。很多在图纸上不能反映的隐蔽工程,只能在说明中进行表述,但通过竣工资料往往能够进行有力的佐证。 第三,做好竣工图纸的审核工作。竣工图是全面真实的反映工程完成情况的技术文件,应该如实准确的进行绘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我们对竣工图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很多人都认为竣工图不重要,反正工程都做完了,竣工图只是用来应付检查或者糊弄业主方的,抱着这样的一种心态,随便画画了事,有的甚至只是把施工图重新换了一个竣工图框。殊不知,竣工图作为结算资料的一部分,在工程结算的过程中往往会发挥很大的作用,对于按实结算的工程尢其如此。即使在包干价加签证的施工合同中,竣工图纸对于工程结算也有很大的用处。在很多签证单上监理和业主方签的意见都是“工程量按照竣工图纸进行计算”。因此,竣工图纸绘制质量的好坏,表达内容准确与否,反映问题是否清楚,直接关系到结算时的工程量计算。特别是对一些反映工程实质内容的东西,一定要表达清楚。比如砼的强度等级、砂浆的标号、各种管线的安装高度、线路的布置方式、油漆的种类和遍数等,都应该在图纸中进行准确的说明。图纸上的各种尺寸应该与现场实际相符合;各种节点大样应该尽可能详细的进行绘制。实际工作中,因为竣工图绘制错误或者详细程度不够而造成少算结算价款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在竣工图的绘制过程中,还应做好竣工图纸的审核工作。竣工图编制人员在绘制好竣工图初稿后,应先交给项目经理或者技术负责人等熟悉现场情况的人员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更正,由他们对竣工图纸的真实性负责。然后再交给工程预结算人员对图纸进行阅读,让他们从工程结算时能准确计算工程量的角度出发来对竣工图纸提出修改或完善意见。最后再交由竣工图绘制人员进行修改定稿,履行相关的签字盖章等手续。 第四,做好相关结算资料的签字盖章手续。为了确保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就要保证结算资料的合法、有效性,在结算编制前完清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根据结算相关资料的不同性质,需要在不同的阶段完成相应的手续。有些结算资料(如各种签证单、材料认质认价单、工期索赔等)需要与工程实施过程同步进行,在此过程中应及时完善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有些结算资料(如竣工图纸等)应在编制竣工结算前,完清各种签字盖章手续。凡是与结算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料,都应尽可能在工程完工后、结算编制前全部完清相关手续,避免出现事后补单子、跑手续的情况。因为工程施工完成后的情况可能会发生很多变化,比如监理公司和业主方的人员出现更替、调动等,到时候连这些人员的去向都不知道,更不要说履行相关的签字盖章手续了。甚至有的结算一拖就是几年,几年之后的工程现状与最初的工程状况可能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到时候再去补充完善相关的手续,也会因为无法佐证,而丧失原本应该享有的权益。 最后,做好结算编制前的准备工作。“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正式编制工程结算之前,还应该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只有熟悉各方面的资料,充分了解相关的信息,方能做到心中有数、从容面对。正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功”。首先,应该对整个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全面的阅读和理解,熟悉施工合同中的相关结算条款。要弄清楚是什么形式的合同,是按实结算的合同还是包干价加签证的合同?重点是要弄明白合同条款中约定的结算原则,是按定额计价还是清单计价?用的什么定额?各种取费的标准及人工费调整的约定等等。另外,还要检查各种签证签单是否完整、有效?看是否有需要在结算前补充完善的结算资料,竣工图纸是否各方已签章完毕等等。各种定额、五金手册等工具书的准备也是结算编制前必要的准备工作,在此不再赘述。 此外,结算人员在办理工程结算的过程中,还应做一些辅助性工作。比如:结算人员应对在建的工程项目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在建工程的相关信息;经常到项目上去看看,以便对整个项目有一个感性的认识;在结算送出后,结算人员还应对结算审核的情况进行及时的跟踪,以便了解结算进展情况,配合业主方早日完成工程结算工作。

9,分析如何做好施工企业的工程结算工作

一、竣工结算编制的关键是加强项目现场的造价管理  目前,很多施工企业一般都愿意在工程投标阶段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做好工程投标报价工作,而放松了施工过程中造价的动态跟踪管理。很多项目部基本不设造价部门或人员,工程竣工时由公司层面的预结算人员编制工程竣工结算,这种情况下编制的工程竣工结算往往存在以下问题:   1、 由于公司层面的预结算人员对工程现场情况不是很熟悉,往往只是根据项目部施工人员的描述或项目的书面资料进行计价,而现场施工人员一般情况下又不具备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提供的现场情况往往不够全面或者计价依据性不强,导致竣工结算时常发生少算、漏算的现象。   2、很多项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发生大量的变更或签证,由于项目部没有造价人员,这些变更或签证一般由公司预结算人员编报价格。但公司预结算人员要承担全公司的项目报价、结算、变更签证等工作,工作量比较大,常常不能及时提供报价。因此导致变更或签证中的问题不能及时被发现,等到竣工结算时再发现问题去弥补往往为时已晚。   3、由于项目现场没有设预结算人员,工程资料人员又不具备工程造价专业知识,所以 在编报工程资料时往往不考虑造价因素,所以其编报的工程资料不能为工程造价提供有效的计价支持。    如果项目现场配备专职预结算人员,预结算人员会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跟踪,会为项目工程提供全过程的造价服务,既避免了公司预结算人员不熟悉现场的情况,又能为现场变更或签证提供及时的审核,更重要的是可以从造价角度对资料员编报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核和指导,这样资料员编报的工程资料就会成为强有力的计价依据。因此,加强项目现场造价管理,配备专职造价人员,对提高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质量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竣工结算编制的基础是提高造价人员的业务水平    工程造价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竣工结算的编制质量,因此让造价人员及时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是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应有的责任。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很多造价人员由于长期驻扎在项目现场,信息闭塞,与外界交流不畅加之工作繁忙,参加培训、学习的机会不多,导致知识结构、专业信息得不到及时的更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结算的编制质量。    1、施工企业或项目部应合理调度造价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积极地为造价人员的培训、学匀创造有利条件和机会。通过学习培训不但要使造价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定额子目的套用、换算等专业能力,还要具备利用定额原理自行组价的能力。   2、作为一名合格的造价人员,应及时了解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和造价信息的最新动态,在第一时间掌握和了解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定额、计价文件,准确运用计价依据编制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   3、造价人员还应具备准确理解和运用合同条款、工程资料、造价定额进行工程签证、工程索赔的能力,懂得如何利用索赔技巧进行费用索赔。   在工作实践中,很多造价人员由于忙于工作而失去很多学习或培训的机会,特别是当新定额、新规范颁布后,由于未能及时参加业务培训,对新定额的理解不透彻、不准确,取费方法和费率标准不熟悉,在编制工程预算或竣工结算时,常常工程量计算方法不正确、定额子目所涵盖的工作内容和范围不清楚,导致工程结算编制质量不高,该计入的没有计,不该计入的却计进去了,定额子目该乘系数的却没有乘等等,其结果是应该得到的没有得到,结算审核时还会被大幅审减,不但企业投人的成本和利润没有得到,甚至还要承担部分审计费用。因此,企业要重视造价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造价人员的业务水平,从而提高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质量。   三、竣工结算编制的基本要求是熟悉技术资料和招投标资料    工程建设是一个从无到有的建设过程,因其涉及的社会面广、施工周期长,其造价具有阶段性、动态性、个别差异性等特点。因此在竣工结算编制之前必须深入了解工程在不同阶段的技术差异和工程变化情况,才能完整、真实地做好竣工结算的编制。   1、工程结算编制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投标文件资料,认真复核投标报价所包含的报价范围、项目内容、施工方法等,对比与实际施工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在结算编制时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很多造价人员经常会忽略这种差异,结果使企业自身应得利益受损。    2、要了解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信息与投标时的价格差异,以及国家或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出台的政策性调整情况,根据合同约定的调整方法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如果不了解这种差异,就无法调整差价。    3、如为清单项目,要了解清单工程量与实际的施工图纸工程量之间的差异,结算时应按实调整。了解投标文件的覆盖范围和界线划分,施工图设计相对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描述是否有差异,如有,其差异及清单以外的施工内容,均应计入结算。    四、竣工结算编制的前提是建立材料价格台账和造价资料收集    一份好的竣工结算,不但要求造价人员具备基本的专业能力,同时还要有相应的参数来支持。材料的价格、工料的消耗水平等,如果没有这些条件来支持是形成不了一份完整的竣工结算的。一般造价人员往往只是机械地依赖于政府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关指导价或消耗指数来编制结算,但是政府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一般都是按照市场情况结合各方因素综合确定的,并不能反映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   1、项目部各部门应该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各自工作范围内的各类价格或资源消耗台账,最后由造价部门进行筛选、归纳整理,作为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比如材料采购部应编制材料月报,将各种材料按照信息制表登记,这样工程预结算人员可以清晰准确地了解整个项目的材料价格信息、使用数量等情况,据此制订出更为合理的材料结算单价,也可以清楚了解到材料的实际消耗,并据此对定额中不合理的消耗指标进行分析。   2、一份完整而丰富的结算资料,不仅可以保证结算编制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而且可以避免审核时发生过多的争执,为结算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充足的依据。竣工结算的编制质量取决于编制依据以及原始资料的积累:主要包括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开竣工报告、设计图纸、设计修改手续、现场签证单、价格确认书、会议记录、验收报告和验收单、其他施工资料,原施工图预算和报价单,甲供材料和设备清单等等。这些资料的搜集整理可以保证工程结算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防止走过场或虚构事实的情况发生,避免完工后再补充相关支持性资料的现象出现。
摘要:工程结算是施工企业进行经济核算,考核工程管理成本的重要依据。企业工程结算实施有效管理措施,是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影响因素之一。本文主要在分析现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几点建设性意见,全面性考虑问题,实施正确方案,提高工程结算工作效率。关键词:工程结算;制度;措施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settlement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is economic accounting, assessment of the cost of the proje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basis. enterprise construction settlement implementing effective management measures, is to realize the economic benefit maximization of influencing factor. this paper mainly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on the basis of the specific puts forward some constructive suggestions, comprehensive consideration question, implementing correct solutions to improve construction settlement work efficiency.keywords: engineering settlement; system; measures中图分类号: f83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工程结算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结算工作对整个企业来说是重中之重,这就要求深入认真分析现存在的本质性问题,只有从本质入手,才能制定完善的措施,与时俱进。(剩余0字)

10,如何做好完工结算

一、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项目竣工后,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结算方式,向业主结清双方往来款项。工程结算在项目施工中通常需要发生多次,一直到整个项目全部竣工验收,还需要进行最终建筑产品的工程竣工结算。从而完成最终建筑产品的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在此主要阐述工程备料款、工程价款和完工后的结算(工程竣工结算)。 二、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 我国现行工程价款结算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取多种方式。 (一) 按月结算 采取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即每月月末由承包方提出已完工程月报表以及工程款结算清单、交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证并经过业主确认之后,办理已完工程的工程价款月终结算。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目前,我国建安工程项目中,大多采用按月结算的办法。 (二)竣工后一次结算 当建设项目或单位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时,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采取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三)分段结算 对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可以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结算可按月预支工程款,分段的划分标准、由各部门、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 (四)目标结算 就是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换言之,是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为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承包商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承包商欲得到工程款,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否则承包商会遭受损失。 目标结算方式中,对控制界面的设定应明确描述,以便量化和质量控制,同时也要适应项目资金的供应周期和支付频率。 三、工程预付款及其计算 我国目前工程承发包中,大部分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就是说承包商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备料周转金。通常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会明确规定发包方(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方(乙方)一定数额的工程预付备料款。该预付款构成承包商为工程项目储备主要材料、构件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规定,甲乙双方应当在专门条款内约定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甲方不按约定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部颁布的《招标文件范本》中明确规定,工程预付款仅用于乙方支付施工开始时与本工程有关的动员费用。如乙方滥用此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在乙方向甲方提交金额等于预付款数额(甲方认可的银行开出)的银行保函后,甲方按规定的金额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在甲方全部扣回预付款之前,该银行保函将一直有效。当预付款被甲方扣回时,银行保函金额相应递减。 (一)预付备料款的限额 预付备料款的限额可由以下主要因素决定:主要材料(包括外购构件)占工程造价的比重;材料储备期;施工工期。 对于施工企业常年应备的备料款限额,可以按照下面的公式计算: 备料款限额= 年度承包工程总值×主要材料所占比重×材料储备天数 年度施工日历天数 一般情况建筑工程不得超过当年建安工作量(包括水、电、暖)的30%;安装工程按年安装工程量的10%;材料所占比重较多的安装工程按年计划产值的 15%左右拨付。 实际工程中,备料款的数额,亦可根据各工程类型、合同工期、承包方式以及供应体制等不同条件来确定。如象工业项目中钢结构和管道安装所占比重较大的工程,其主要材料所占比重比一般安装工程高,故备料款的数额亦相应提高。 (二)备料款的扣回 由于发包方拨付给承包方的备料款属于预支性质,那么在工程进行中,随着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储备的逐步减少,应以抵充工程价款的方式扣回。其扣款方式有两种: 1、可从未施工工程尚需要的主要材料以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在竣工前全部扣清。 2、建设部《招标文件范本》中明确规定,在乙方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10%后。由乙方开始向甲方还款,甲方从每次应付给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甲方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前三个月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按逐次分摊的办法扣回,当甲方一次付给乙方的余额少于规定扣回的金额时,其差额应转入下一次支付中作为债务结转。甲方不按规定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第21条享有权利。 四、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建安企业在工程施工中,按照每月形象进度或者控制界面等完成的工程数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即中间结算)。 以按月结算为例,现行的中间结算办法是,施工企业在旬末或月中向建设单位提出预支工程款帐单,预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月终再提出工程款结算帐单和已完工程月报表,收取当月工程价款,并通过银行结算,按月进行结算,并对现场已完工程进行盘点,有关资料要提交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审查签证。多数情况下是以施工企业提出的统计进度月报表为支取工程款的凭证,即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过程中,需遵循如下要求: (一)工程量的确认 工程量的确认应做到: 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工程师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算,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3、工程师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二)合同收入的组成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中对合同收入的组成内容进行了解释。合同收入包括两部分内容: 1、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订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订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追加收入。 (三)工程进度款支付 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对工程进度款支付作了如下规定: 1、工程进度款在双方计量确认后14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同期用于工程上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价款以及按约定时间甲方应按比例扣回的预付款,同期结算。 2、符合规定范围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甲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须明确延期支付时间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工程保修金(尾留款)的预留 按规定,工程项目总造价中须预留一定比例的尾款作为质量保修金,等到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时最后拨付。对于尾款的扣除,通常采取两种方法: 1、当工程进度款拨付累计额达到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一般为95%~97%)时,停止支付,预留造价部分作为尾留款。 2、我国颁布的《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尾留款(保留金)的扣除,可以从甲方向乙方第一次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开始,在每次乙方应得的工程款中扣留投标书附录中规定金额作为保留金,直至保留金总额达到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限额为止。 六、工程竣工结算及其审查 (一)工程竣工结算的涵义及要求 工程竣工结算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对照原设计施工图,根据增减变化内容,编制调整预算,作为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对竣工结算作了如下规定: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28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以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乙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3、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可以催告甲方支付结算价款。甲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乙方可以与甲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乙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乙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赏。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28天内,乙方未能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甲方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应当交付;甲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承担保管责任。 6、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争议的约定处理。 实际工作中,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工程,只需要办理一次性结算。跨年度的工程,在年终办理一次年终结算,将未完工程结转到下一年度,此时竣工结算等于各年度结算的总和。 办理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 竣工结算=预算(或概算)+施工过程中预算或-预付及已结工程价款或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数额、算工程价款 (二)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原则 1、已具备结算条件:竣工图纸完整无误,竣工报告及所有验收资料完整无误。业主或委托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结算项目逐一核实,是否符合设计及验收规范要求,不符合不予结算,需返工的,应返工后结算。 2、实事求是,正确确定造价。施工单位要有对国家负责的态度认真编制竣工结算。 (三) 工程竣工结算的作用 1、工程竣工结算可作为考核业主投资效果,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2、工程竣工结算亦可作为双方统计部门确定建安工作量和实物量完成情况的依据; 3、工程竣工结算还可作为造价部门经建设银行终审定案,确定工程最终造价,实现双方合同约定的责任依据; 4、工程竣工结算可作为承包商确定最终收入,进行经济核算,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 (四) 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 1、原施工图预算及其工程承包合同; 2、竣工报告和竣工验收资料;如象基础竣工图和隐蔽资料等。 3、经设计单位签证后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图纸会审记要、施工记录、业主委托监理工程师签证后的工程量清单; 4、预算定额及其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五)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内容 1、工程量增减调整。这是编制工程竣工结算的主要部分,即所谓量差,就是说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与施工图预算工程量之间的差额。量差主要表现为: (1)设计变更和漏项。因实际图纸修改和漏项等而产生的工程量增减,该部分可依据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调整。 (2)现场工程更改。实际工程中施工方法出现不符、基础超深等均可根据双方签证的现场记录,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进行调整。 (3)施工图预算错误。在编制竣工结算前,应结合工程的验收和实际完成工程量情况,对施工图预算中存在的错误予以纠正。 2、价差调整。工程竣工结算可按照地方预算定额或基价表的单价编制,因当地造价部门文件调整发生的人工、计价材料和机械费用的价差均可以在竣工结算时加以调整。未计价材料则可根据合同或协议的规定,按实调整价差。 3、费用调整。属于工程数量的增减变化,需要相应调整安装工程费的计算;属于价差的因素,通常不调整安装工程费,但要计入计费程序中,换言之,该费用应反映在总造价中;属于其他费用,如象停窝工费用、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用等,应根据各地区定额和文件规定,一次结清,分摊到工程项目中去。 (六)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方式 1、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编制竣工结算。对增减项目和费用等,经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证后,编制的调整预算。 2、包干承包结算方式编制竣工结算。这种方式实际上是按照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编制的竣工结算。依据合同规定,尚若未发生包干范围以外的工程增减项目,包干造价就是最终结算造价。 3、以房屋建筑造价为基础编制竣工结算。这种方式是双方根据施工图和有关技术经济资料,经计算确定出每平米造价,在此基础上,按实际完成的平方米数量进行结算。 4、以投标的造价为基础编制竣工结算。如果工程实行招、投标时,承包方可对报价采取合理浮动。通常中标一方根据工期、质量、奖惩、双方所承担的责任签订工程合同,对工程实行造价一次性包干。合同所规定的造价就是竣工结算造价。在结算时只需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奖惩费用和包干范围以外的增减工程项目列入,并作为“合同补充说明”进入工程竣工结算。 (七)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是竣工结算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审查工作通常由业主、监理公司或审计部门把关进行。审核内容通常有以下几方面: 1、核对合同条款。主要针对工程竣工是否验收合格,竣工内容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结算方式是否按合同规定进行;套用定额、计费标准、主要材料调差等是否按约定实施。 2、审查隐蔽资料和有关签证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审查设计变更通知是否符合手续程序,加盖公章否。 4、根据施工图核实工程量。 5、审核各项费用计算是否准确。主要从费率、计算基础、价差调整、系数计算、计费程序等方面着手进行。 七、设备、工器具及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国内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国内设备、工器具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银行、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都必须遵循结算原则:要守信用、付款及时;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 业主对订购的设备、工器具通常不预付定金,只对制造期在半年以上的专用设备和船舶的价款,按照合同规定分期付款。比如上海市对大型机械设备结算进度规定为:当设备开始制造时,收取20%货款;设备制造进行60%时,收取40%货款;设备制造完毕托运时,再收取40%货款,一些合同规定,设备购置方扣留5%的质量保证金,待设备运至现场验收合格或质量保证期到来时再返还质量保证金。 业主收到设备工器具后,要按合同规定及时结算付款,不得无故拖欠。若因资金不足延期付款者,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2、国内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建安工程承发包方的材料往来,可按如下方式结算: (1)由承包单位自行采购建筑材料者,发包方可以在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向承包方预付备料款,并应在一个月内付清。备料款的预付额度,建筑工程一般不应超过当年建筑(包括水、电、暖、卫等)工作量的30%.大量采用预制构件以及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安装工程一般不应超过当年安装工程量10%,安装材料用量较大的工程,可适当增加。 预付的备料款,可从竣工前未完工程所需材料价值相当于预付备料款额度时起,在工程价款结算时按材料款占结算价款的比重陆续抵扣;也可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2)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由承包方包工包料的,则由承包方负责购货付款,并按照规定向发包方收取备料款。 (3)按照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由发包方供应材料的,其材料可按照材料预算价格转给承包方。材料价款在结算工程款时陆续抵扣,这部分材料,承包方不应收取备料款。 (二)进口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三)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动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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