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诉状部分不真实怎么办,民事诉讼法庭判我输了但与事实不符该怎么办
来源:整理 编辑:八论文 2022-12-23 23:13:51
1,民事诉讼法庭判我输了但与事实不符该怎么办
法律讲的是证据你认为与事实不符那你就找到符合事实的证据否则就是公正的裁决如果没有直接证据、间接证据佐证的话,法庭一般是不会采纳的,供参考。
2,民事上诉状 原告作假 该怎么办
一般来说是无刑事责任的,因为对方做假,就已经承担了做假被揭穿后的败诉风险。只要一份主要证据做假,那么法官就有理由拒绝采信其他证据。做假其实是对他不利的
3,离婚一方诉状不真实另一方怎么办
打官司的作用和目的,一方如果诉状不真实,就要展开针对事实的辩论、举证,法庭也会根据事实的调查进行共正的裁决的直接写离婚起诉书就可以了,然后去法院立案,在第一次开庭的时候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不会判决。需等到半年后的第二次起诉开庭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4,我对起诉状中事实与理由不符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要怕,身正不怕影子斜,法院会搞明白的,你准备好答辩状就好了!你答辩就可以,不是按照他的诉状审理,给你说话的机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5,起诉状事实和理由部分标的物不符合可否申请驳回
没有证据,法院不支持被告可以答辩反驳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起诉状事实和理由部分标的物不符合,可以申请驳回 原告诉讼理由与事实不清楚,被告可以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不是驳回起诉。 是否驳回,最后的决定权在法院,而不是在被告。
6,民事起诉状陈述不属实可以请求驳回吗
当事人作为被告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之后,如果认为原告的诉求不属实,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后15天以内提交的答辩状中列举事实证据来反驳,或者被告当事人可以在庭审的辩论环节例举事实证据来反驳。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你可以请求法院驳回,法院不会立即驳回,而是查明事实,如果原告确实是虚假诉讼才驳回。
7,由于原告起诉书写的不真实判决书下来了我不执行可以吗
1.你不执行,当然是不行的。2.即使你认为不合理不合法,也需要上诉或申诉来解决。3.但是,已经下来的判决书,必须认真执行。不执行的行为时错误的,如果对方写的不真实,你应该积极应诉,如判决书受到误导,你应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的第2日起15天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记住:你应该积极应诉,法律是公正的不可以。 二审是对一审判决的审查,仅限于一审的相关情况。或者可以理解为,在一审同样的情况下,再进行一场诉讼。不可以增加诉讼请求,不可以反诉。 所以如果一审驳回了事实,并一审确定的事实被告可以利用,并估计可以得到赔偿,那么可以另行起诉。 因为本案起诉请求赔偿是基于什么未讲清,如果仅仅是认为原告起诉书中的事实侵害被告名誉,那么法院一般是不可能支持被告的请求的。 另外一条理由,一审判决的事实即使没有二审在送达后15日才能生效,所以现在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还不是法律事实。并且若被告另行起诉也应注意这点。如果你认为起诉书写的不真实,判决书下来后,你可以在法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后,原判决就暂不用执行了。 如果是二审终审判决,判决书下来后,你不服,可以申诉,但不影响判决的执行,你就必须执行。不服一审判决可上诉,二审判决可申请再审但不影响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一百九十九条、二百零五条规定,被告认为原告起诉书不真实,而法院又予以了采信,作出了对自己不利的判决,是一审判决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是二审判决的,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不停止判决执行。 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规定的义务,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不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妨碍执行的,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你需要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不可以不履行。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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