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文被剽窃我该怎么办

让对方赔偿损失!也可以起诉!前提是你有充分证据证明这篇论文的版权确实是你的!
我感觉首先你要有这篇论文是你写的证据,你这篇论文是在哪写的?怎么就被剽窃了?

论文被剽窃我该怎么办

2,论文要怎样写才能避免剽窃行为

你好!可以写他人剽窃的后果,越夸张越好,并暗示别人如果敢剽窃,你就有办法把他怎样怎样,霸道一些,吓吓他们之类的谢谢
各大高校,还有科研机构、杂志社查论文剽窃都用中国知网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中国知网收录期刊近7000种,还有大量的学位论文、会议论文。只要抄袭了,中国知网这个系统都能检索出来。别的软件,比如rost反剽窃系统,用的人特别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的网址附在参考资料里面了。

论文要怎样写才能避免剽窃行为

3,侵权告知函说我的一篇论文涉嫌抄袭剽窃请问怎么办

撤销稿子,可能要公开道歉吧。看对方会不会追究。所以说千万别抄,实在不行澡我帮忙。论文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正式动笔之前,要对文章进行通盘思考,检查一下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已完全就绪。首先,要明确主题。主题是文章的统帅,动笔之前必须想得到十分清楚。清人刘熙载说:“凡作一篇文,其用意俱可以一言蔽之。扩之则为千万言,约之则为一言,所谓主脑者是也。”(《艺概》)作者要想一想,自己文章的主题能否用一句话来概括。主题不明,是绝对不能动手写文的。其次,是理清思路。思路是人订]思想前进的脉络、轨道,是结构的内在依据。
你说呢...

侵权告知函说我的一篇论文涉嫌抄袭剽窃请问怎么办

4,一个字抄袭写五片怎么写

就是把要写的字,写五遍就是把要写的字,写五遍就是把要写的字,写五遍
1999年?《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关于如何认定抄袭行为给某某市版权局的答复》。摘录相关部份如下:“一、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二、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份窃为己有的行为。”“四、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 ” ?《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规定,“抄袭和剽窃为同一概念,指把他人具有著作权的内容原封不动或虽改变形式但未改变内在本质,在本人论文中据为己有或采用他人成果时不注明出处的行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原则上可认定为抄袭:连续引用他人作品超过200字而未注明出处的;使用他人已发表的数据、图表等内容未经授权或未注明出处的;原文复制或通过改变个别单词、词组及重排句子顺序复制他人作品内容超过本人所撰写论文总字数的15%的;将文献直接翻译或在翻译中改变字词、重排句子顺序等用于自己的论文中,且总字数超过本人所撰写论文总字数15%的;照搬他人论文或著作中的实验结果及分析、系统设计和问题解决办法而没有注明出处或未说明借鉴来源的。” 国家层面上包括《著作权法》中并没有规定抄袭的具体字数,关键是达到抄袭的实质要件,以上两个法规仅供参考。

5,英国大学本科一年级论文剽窃处罚

1. 如果直接引用的话要加 , 而且似乎不能超过一定比例,但既然你加了reference的话可以去argue一下看看,一般出这样的事好像学校也会有老师和你面谈下的?你可以说是不清楚格式所以做错了什么的,不过既然期中出错了怎么期末还出问题呢?我觉得你可以仔细问问导师,可能你对剽窃的格式什么的有理解错误。但是这真的是很严重的,记得找导师求助,导师就是用来处理这些问题的。还有你们学校应该有关于剽窃的lecture吧?记得认真听这个。2.研究生申请要成绩单和导师推荐信,成绩单会列出大一成绩(我的学校是这样的),如果有类此这样补考、重写之类的可能不太好,至于导师推荐信希望不会提及这个吧,应该导师也没那么恶劣,一般都是写好话的,可能不大。3.要看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了...如果期中的论文交上去后老师没给feedback的话确实是他们的失误,你就很明确说你不知道这种写法不合格式,所以犯了同样错误。态度诚恳点吧,老师也不希望你挂科的。最后,虽然比较严重,但也别太担心,做好各种准备吧,我那时候作业被人抄了一段,结果因为拿不出证据只能一起拿0分,还好不是期末的,但感觉只要和老师诚恳地说他们也会帮你想办法的。但是老师也是觉得我们可能不懂这些,就跟我讲了好多什么叫剽窃和怎么避免什么的。下次你做这类作业的时候可以多问问导师,看reference有没有问题。
同学你好,你引用的的比例只要不超出10%--15%,学校一般不会说你是抄袭的,你现在没有argue的必要,你去找你论文的负责人,然后跟他争取重写,个人认为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法。关于第二个问题,如果学校可以给你机会重写的话,问题不大,应该不会记录在案,只要不记录对申请研究生就没有影响,当然也有可能如果你可以重写的话,那你的最终成绩可能会有标注说是不是第一次成绩。因为学校和学校不同,所以处理问题的方式也不太一样,不过跟导师好好争取把,没问题的,这边老师没那么难说话,只要你的理由很充分,态度很诚恳,一般都没事。关于论文剽窃,英国是这样的,它每个正规学校在收到学生的论文同时,都会上传到一个系统里面去,当然你每次交作业,你的论文提交进去就会出现相似度之类的东西,也就是所有的东西必须是原创,就算是引用了书上的动西也不完全可以是一样的,除非有些关键词和关键句无法进行更好的诠释,或者是某某很有名的人的原话,或者理论,否则的话都必须进行更该,而且如有引用文献的话不管你是否用了原句,也要在后面进行标注(出处),最后还需要一个单独的references list(bibliography).祝同学你顺利解决问题!有问题在联系我!
找律师,只要正确的就应该坚持,可惜我在意大利帮不到
不算你重写上交吧不会影响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1.有;引用了并在参考文献中注明了出处就不算剽窃。关于文学创作方面剽窃给出的定义: “按照国外学术研究最重要的规范指导书之一《美国语文学会研究论文写作指南》的定义,“剽窃”指的是一种欺骗形式,它被界定为“虚假声称拥有著作权:即取用他人思想之产品,将其作为自己的产品拿出来的错误行为。”……在你自己的文章中使用他人的思想见解或语言表述,而没有申明其来源的,就是剽窃。(第30页) 报告中举出的例子包括: 1、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对见解、资料、用语的来源出处“没有给予相应的承认”的行为:“复述他人行文或特别贴切的词语”、“变换措词使用他人的论点和论证”、“呈示他人的思路”等; 2、总体的剽窃:整体立论、构思、框架等方面抄袭; 3、直接抄袭:直接的从他人论著中寻章摘句,整段、整页地抄袭;为了隐蔽,同时照搬原著中的引文和注释。 4、在通篇照搬他人文字的情况下,只将极少数的文字做注,这对读者有严重的误导作用; 5、为改而改,略更动几个无关紧要的字或换一种句型; 6、错误理解综述的概念:“综述”的意义或许在于,相同或相近的思想出自不同的论者,因而有必要将其归纳整合,形成一种更具有普遍意义的分析视角。抄袭是将部分综述对象照单全收。 7、跳跃颠转式抄袭:从同一源文本中寻章摘句,并不完全遵循源文本的行文次第和论述逻辑; 8、拼贴组合式抄袭:将来自不同源文本的语句拼凑起来,完全不顾这些语句在源文本中的文脉走向。 注意:抄多少的百分比虽能在一定意义上说明抄袭的严重程度,但多抄几个字、少抄几个字同样不能改变问题的性质。-------------------------------------2.不会3.不算,算一次

6,大学毕业论文抄袭其他学校学长或学姐的论文可不可以

基本上你的学长学姐也是抄的,反正你只要测重的时候低于你导师和学校规定的重复率就行
首先你得确定,你的学长学姐没有抄别人的,也不是抄的网上的,并且他没有发表过他的那篇论文,那你就可以抄,但是如果你抄了,他就不能再用那篇论文了。一般论文检测到有10%的与别人的文章有重复,就会被视为抄袭的哦希望帮到你哦
数据库会进行检测,如果已经进入数据会,会认定为百分之百重复。1:用自己的语言描述一遍不算抄袭!2:【直接复制他人资料的某大段,但是加上引号,并在后面加引用标注[1]这样的东西】也不算抄袭!但是会影响你论文的抄袭率!如果你论文30%的内容与别人的重合,就算做抄袭,所以找来的资料要整合整合,改成自己的文字,写论文肯定会查很多资料,也会借鉴别人的,关键是要把别人的变成自己的,照抄照搬肯定不行。论文抄袭处罚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抄袭、剽窃行为。1. 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包括已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的结构、基本论点和内容基本相同,文字一致率达到60%以上者;2. 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中的重要段落的论点和内容基本相同(包括引文在内),文字一致率达到70%以上者;3. 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中的一段连续的文句(300字以上)的文字基本相同,一致率达到80%以上,并未加注释,此项行为达2处以上者;4. 与他人已完成的论文中的一段连续的文句(100字以上)的文字基本相同,一致率达到90%以上,并未加注释,此项行为达3处以上者。三、注释只有在引证名言、他人的独特观点和实际资料时才能使用,不得整段引证他人的论证分析文字。否则,以抄袭、剽窃论处。四、学生毕业论文抄袭、剽窃、套用他人成果和请人代笔等行为的认定机构为院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五、学生毕业论文属于抄袭、剽窃、套用他人成果和请人代笔的,一经发现,取消论文成绩,并责成其重新写作,合格后予以答辩,核定成绩。论文的内容如果50%以上是其他文章中的内容(且未注明引用)则算抄袭,现在的论文检测就是以此为标准的。如果您写的内容70%是自己的,并在所用使用别人文章的地方进行引用说明就没问题。借鉴他人的论文框架不算抄袭,但如果观点结构、以及论据大面积相似就很可怕了。现在在论文评审过程中对论文把关不严,应该说能写出来就能通过。但各高校已经引进了论文抽查制度,如果在将来一不小心抽到了你的论文发现是抄袭,按规定将取消你的学位资格,所以论文还是有必要好好写的。关于知网相关抽查规定:有规定的,可以进行第一次修改,修改之后通过就可以答辩,如果第二次不通过就算结业,在之后4个月内还要交论文或者设计的。这个是在抄袭30%的基础上的。 如果抄袭50%以上的话,直接结业 在之后4个月内还要交论文或者设计的。1.被认定为抄袭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包括与他人已有论文、著作重复总字数比例在30%至50%(含50%)之间的,需经本人修改。修改后经过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学院答辩。再次检测后仍不合格的,按结业处理。须在3 个月后提交改写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合格后再参加答辩。2.被认定为抄袭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且与他人已有论文、著作重复总字数比例超过50%的,直接按结业处理。须在4 个月后提交改写的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合格后再参加答辩。知网系统计算标准详细说明:1.看了一下这个系统的介绍,有个疑问,这套系统对于文字复制鉴别还是不错的,但对于其他方面的内容呢,比如数据,图表,能检出来吗?检不出来的话不还是没什么用吗?学术不端的各种行为中,文字复制是最为普遍和严重的,目前本检测系统对文字复制的检测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对于图表、公式、数据的抄袭和篡改等行为的检测,目前正在研发当中,且取得了比较大的进展,欢迎各位继续关注本检测系统的进展并多提批评性及建设性意见和建议。2.按照这个系统39%以下的都是显示黄色,那么是否意味着在可容忍的限度内呢?最近看到对上海大学某教师的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被撤消的消息,原因是其发表的两篇论文有抄袭行为,分别占到25%和30%. 请明示超过多少算是警戒线?百分比只是描述检测文献中重合文字所占的比例大小程度,并不是指该文献的抄袭严重程度。只能这么说,百分比越大,重合字数越多,存在抄袭的可能性越大。是否属于抄袭及抄袭的严重程度需由专家审查后决定。3.如何防止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成为个人报复的平台?这也是我们在认真考虑的事情,目前这套检测系统还只是在机构一级用户使用。我们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管理流程。同时,在技术上,我们也采取了多种手段来最大可能的防止恶意行为,包括一系列严格的身份认证,日志记录等。4.最小检测单位是句子,那么在每句话里改动一两个字就检测不出来了么?我们对句子也有相应的处理,有一个句子相似性的算法。并不是句子完全一样才判断为相同。句子有句子级的相似算法,段落有段落级的相似算法,计算一篇文献,一段话是否与其他文献文字相似,是在此基础上综合得出的。5.如果是从相关书籍上摘下来的原话,但是此话已经被数据库中的相关文献也抄了进去,也就是说前面的文章也从相关书籍上摘了相同的话,但是我的论文中标注的这段话来自相关的书籍,这个算不算学术抄袭?检测系统不下结论,是不是抄袭最后还有人工审查这一关,所以,如果是您描述的这种情况,专家会有相应判断。我们的系统只是提供各种线索和依据,让人能够快速掌握检测文献的信息。6.知网检测系统的权威性?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并不下结论,即检测系统并不对检测文献定性,只是将检测文献中与其他已发表文献中的雷同部分陈列出来,列出客观事实,而这篇检测文献是否属于学术不端,需专家做最后的审查确认。第一步:初稿一般重复率会比较高(除非你是自己一字一句写的大神),可以采用万方、papertest去检测,然后逐句修改。这个系统是逐句检测的,也就是说你抄的任何一句话都会被检测出来。这种检测算法比较严格,从程序的角度分析这种算法比较简单。因而网上卖的都很便宜,我测的是3万字,感觉还是物美价廉的。(注意:1 这个库不包含你上一届研究生师兄的大论文,修改一定注意. 2 个人建议如果学校是用万方检测,就不要去检测维普之类的先把论文电子版复制一份,保存一份。看检测结果,其中一份复制的备份论文,把检测出重复的部分能删了先删了,把不能删的,15字以内改一改,最好是加减字符,不要改顺序,改顺序没太大用,参考文献删掉一部分,不能删的话,先改下,英文文献可以15个字符换一个词。把修改过的上交,重新过系统检查。保存的原论文稍做改动上交纸质版。那个系统很麻烦的,很多没看过没应用过的文献都能给你加上,可见中国人抄袭的功夫,都是互相抄,但是为了保证论文的完整性和表述的准确性,不要随意改动,上交的纸质版,一定要斟酌,一般检查完就不会再过检测系统了,所以纸质版的不用担心。第二步:经过修改后,重复率大幅下降了。这时你可以用知网查了,知网查重系统是逐段检测的,比较智能。检测后再做局部修改就基本上大功告成了,我最后在网上用知网查是4%,简单修改后,在学校查是1.5%。注意:记住,最忌讳的是为了查重,把论文语句改得语句不通、毫无逻辑,这样是逃不过老师的,哈哈,大家加油!

7,如何认定抄袭剽窃行为的探讨

侵权行为: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又无法律上的依据,使用他人作品或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的行为。著作权侵权有直接侵权、第三人责任、违约侵权和仅侵犯作者的精神权利等等。根据其情节、危害后果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著作权法把所有著作权侵权行为区分为两大类。 构成要件 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上看,应从“过错”与,“无过错”,两方面来分析,在适用过错归纳原则的场合,其构成必须同时具备行为的违法性:(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与过错四个要件。就基于无过错责任原则认定的侵权行为而言,由于不考虑为人是否有过错,因而过错不再是该类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即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活动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还是其实施的活动对著作权的利益构成重大威胁,在将来必然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都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2、损害事实。它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而未对著作权人造成实际损害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呢?如某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大量复制其作品,但未分行,这是否属于侵犯版权行为?又如某出版者,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出版但支付给作者稿酬的。我认为这些都是侵权行为,因为他们未经作者许可又无法律许可,侵权人行使了本应由著作权人所控制的权利或妨碍了著作权人权利的行使。 3、因果关系。即是只有当侵权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时,侵权人才承担责任。如果加害人虽然侵权违法行为,但受害人的损害与此无关,就还不能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4、主观过错。在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中,在适用过错责任的场合,主观上有过错的要承担责任。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的一种心理状态。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结果,并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到来的叫故意过错,例如明知投于人群会伤人而仍然投者属于故意的侵权行为。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预见或者能预见但未预见到或虽预见到而轻信不会发生,以致发生损害结果的称过失过错。如汽车司机明知车辆刹车不灵,但自信技术好,仍然驾驶出车,途中因刹车不灵而撞伤人的。在适用无过错的场合,主观上有无过错,就不应成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侵权类型 (一)侵犯精神权利 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权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一种非财产权,通常将其称为精神权利。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 (1)侵犯发表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擅自发表他人的作品一般都有千个客观条件,即掌握作品的原件。有人是采取盗窃、欺诈、强夺等手段非法取得作品的原件。有人是通过购买、索要、接受馈赠等合法手段取得作品原件。但是掌握作品原件,成为作品原件的所有人,不意味着拥有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著作权法第十八条关于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作作品著作权的转移的规定适用于任何原件所有权可能转移的作品。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如不是著作权人,他要想将作品发表,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 (2)侵犯署名权 第一,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使用他人的作品,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者不署名的除外。有些人在使用他人作品,如引用、评论、转载、摘编他人作品,虽然通过一定方式说明自己正在使用的作品是别人的作品,但不指明或不明确指明作者的姓名。 第二,未经合作作者的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以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有的合作作者故意不经其他合作作者的同意,将合作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有的合作作者将合作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是因为他认为此作品是自己独创完成。其合作作者提供了“帮助”但并非是创作。但是,经其他使用作者同意,将合作作品以自己的名义发表不构成侵权行为。 第三,制作出售假冒美术作品的行为。这就是在著作权中的“冒名”问题。署名权即不允许他人冒用自己的名去发展及发行作品。“冒名”就是一种侵权,而出售冒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也是侵犯署名的一种。 (3)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行为,即是侵犯作者独立构思,并以自己的表现习惯创作出来的作品的行为,有些人在使用人他作品时,如有出版改编、表演、,引用他人作品时,通过改动、删节、增补、重新组合等方式改变作品的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但同时又不说明作品已经修改。 (二)侵犯经济权利 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鉴权;播放权等权利。实现其广泛的著作权各项权能为前提条件。 (1)复制权侵权。著作权法中所说的复制大体上有三种:第一种复制是不改变原作载体或虽然改变了载体但不改变其体现方式的复 制。如对于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来讲,手抄、复写、油印、胶印等印刷出版等。第二种复制是从无载体变为有载体的复制。主要是对几头作品、现场表演活动而言,复制方式则主要是录制而言。第三种是从平面变为立体(或从立体变为平面)的复制。主要是对艺术作品、建筑作品的设计图及摄影作品的制作而言。对复制权的侵害可概括为:未经版权人许可而复制到其作品的,构成对复制权的侵害。未经许可而复制的,无论下列哪种情况,均构成对复制权的侵害:(1)不管采取哪种方式进行复制(2)不管复制范围的大小(3)不管复制的数量的多少(4)不管复制品是否公开发表(5)不管复制人有无获盈利的意思。 (2)获得报酬权侵权。使用他人作品,未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构成对著作权人获得报酬权的侵权。作品的许可使用者一般应该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许可使用合同中明确规定,使用者不支付报酬的除外。 (3)展出权侵权。展出权也称“展览权”,主要是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享有的经济权利,指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印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体的权利。他包括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享有作品在三种情况下的控制权:在展览会上,在其他公共场合,在电影或电视中。任何违背著作权人的意志擅自将其作品展出的行为都是侵害展出权的行为。 (4)播放权侵权。播放权主要指作品的作者或其他版权人有权许可或禁止将有关作品通过广播等形式进行传播。不过,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人无权制止其他电台、电视台再转播他的作品,也不能禁止他人将含有其作品的广播电视节目通过扩音器、视屏或其他类似技术的手段公开播映。 侵害著作财产权还有很多内容,在此不一一列出。 责任类型 著作权侵权行为呈现极为复杂的形态。从侵权行为是否借助第三者而发生的情况可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著作权侵权责任可分为直接侵权责任和间接侵权责任。.两种责任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具有不同的责任范围。 1、直接侵权责任。直接侵权行为,是一种直接非法使用著作权或邻接权的权利或妨碍他们行使这一权利的行为。侵权人的行为直接涉及作品,例如:在有著作权的作品上改变作者署名,对内容进行修改,未经作者允许擅自发表他人作品的都是对作者著作权精神权利的直接侵犯。就直接侵权的归责应是,未经著作权人授权行使著作权人专有权利的行为就是直接侵权,应当承担严格责任。 2、间接侵权责任。是指侵权行为并未直接涉及到受著作权直接保护的作品或受邻接权直接保护的表演、唱片及广播节目,而是因该行为为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行为人自学不自觉地参与了侵权行为,从而对著作权人和邻授权人的合法权益在成了侵害。
抄袭、剽窃行为侵犯创作者的著作权益,损害传播者的邻接权益,欺骗和误导目标受众。如果说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制度是为天才之火增加利益之薪,抄袭、剽窃无疑是窃其火、盗其薪,是对版权制度的根本违反和最严重践踏。长期以来,抄袭、剽窃行为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多有发生。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会抄不会抄甚至成为了一些人的至理箴言。那么抄袭、剽窃有哪些外在表现?如何认定抄袭、剽窃?在提倡创新发展、加强学术规范的大背景下,在反对、防范和治理抄袭、剽窃之前,有必要首先明确这些问题。一、抄袭、剽窃行为的基本概念抄袭、剽窃(又称剽袭、剽取),在作品创作、使用和著作权保护语境中,本质是相同的,就是非法地将他人所有的智力成果占为己有。尽管也有细心的学者对这两个词汇的细微区别进行过深入研究,但通常被视为同一概念,按照国家版权局的权威解释,即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笔者认同将这两个概念混同使用的做法,并基本认同国家版权局的这一界定对于将发表作为抄袭、剽窃行为构成要件的观点,笔者持保留态度(具体后文详述)。尽管如此,相比较而言,抄袭无疑是相对生活化的概念,除把别人的作品或语句抄来当做自己的这一与剽窃基本相同的含义外,还有绕道到敌人侧面或后面袭击等其他含义[1];而剽窃则是我国《著作权法》明确采用的概念剽窃他人作品是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明确规定的侵权行为。有鉴于此,且为简略起见,笔者更倾向于使用剽窃一词,在下文中也将统一使用剽窃这一现行法律所采用的概念。二、抄袭、剽窃行为的客观构成要件相对于主观过错、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等民事侵权行为的其他构成要件,剽窃行为的复杂性主要在于其客观表现。具体来说,剽窃行为的构成在客观上需要满足如下全部要件:1.在自己作品中使用了他人作品或他人作品的片段。所谓他人作品是指由他人享有署名权、适用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至于原作品是否仍在著作权保护期、是否为原作品著作权人所创作,在所不论。不仅如此,甚至于,相关行为人对自己所创作的其他作品的使用,在该作品的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或协议约定归属他人所有的情况下,也可能构成剽窃。但如果原作品或原作品相应部分的署名权仍然归属于实际创作者例如,某些职务作品由实际创作者享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归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则不属于剽窃。所谓由他人享有署名权,既包括由他人完全享有署名权的情形,也包括由他人部分享有署名权的情形。例如在汇编作品、合作作品中,他人享有相关作品某一部分的署名权,或者是共同署名权人之一;相关行为人在对相应作品中他人创作或者与他人共同创作的部分进行使用时,如果不恰当说明作品作者、原作品名称,也会构成剽窃。2.使用他人作品或他人作品片段但未予恰当表明。这是剽窃行为性质恶劣、危害性强的根本所在,也是剽窃行为区别于合理使用、演绎使用的显著特征:合理使用制度是以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为前提的;而任何在自己作品中参考、使用他人作品相应内容却没有予以恰当说明的行为,均属于剽窃而不能构成合理使用;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演绎行为而言,不论被演绎作品是否超过了著作权保护期,都应当指明被演绎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否则,就不是演绎行为而可能构成剽窃行为。何谓恰当?按照剽窃行为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的定义,笔者认为,是指相应意思表示应当足以表明具体哪些内容非相关行为人自己所独创。至于是否必须准确无误地表明相关内容具体出自何人的何作品,从剽窃行为本身的含义来看,并没有此项要求。换言之,只要没有窃为己有就不构成剽窃。以论文写作为例,假如作者甲在自己的A作品中转引了作者乙在其B作品中援引的作者丙在其C作品中的相应内容,由于作者乙没有恰当表明最初援引的情况,而使得作者甲误将作者丙在其C作品中的独创性内容当成了作者乙在其B作品中的内容而予以援引,尽管作者甲没有正确地指明他人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但是,由于其没有将相应内容窃为己有,其相应行为就不构成剽窃。如果作者甲据此不加考证地将他人观点一概胡编乱造,笔者认为,这涉及的只是治学严谨性问题,既然没有窃为己有,就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剽窃。当然,本文关于剽窃行为的这种讨论,并不排除从学术规范、方便受众进一步查阅的角度要求相关行为人表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也并不排除相应行为可能构成的对他人署名权、复制权等相应著作权的侵犯。3.将含有他人作品内容的新作品以自己作品的名义向第三人展示。严格来说,剽窃而得的新作品一经完成,剽窃行为也随之完成。然而,剽窃行为的侵权效果此时尚未发生。即便原著作权人第一时间发现了剽窃作品的存在,但要立即追究相关行为人的所谓法律责任,于真正著作权人则由于举证困难而无法实际追究,于相关行为人则显得过于严格而缺乏理性基础。但是,有关把新作发表或公开使用作为判定剽窃标准的观点就像很多学者乃至国家版权局文件所界定的那样笔者又认为过于严格。这是因为,发表要求向不特定的人公开,公开本身又要求不隐蔽、有一定的开放性,而实践中类似于学年论文、毕业论文以及很多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等并不见得公开,有些甚至还专门签订有保密协议。在这些情况下,相关行为人只要将依据前述两个条件而得的新作品以自己作品名义向第三人作了展示,即便第三人没有相信该作品是相关行为人的作品,相关行为人也已经构成了剽窃。例如,某学生将含有他人作品内容的论文在没有恰当说明的前提下以自己创作的名义提交给了学校,尽管学校根据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查出该论文系剽窃之作,该学生的行为也已足可被认定为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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