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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合伙合同责任的承担问题

具体问题其他合伙人是要承担责任的。但顾某有过错承担的责任大些。具体问题还是通过协议来确定为好

关于合伙合同责任的承担问题

2,合同责任怎么承担

1 可以向工商局的合同科,或者是工商局的执法大队投诉。2 这是一些小厂经常玩的游戏,先把单接过来,然后再说里面某个项目算错了,要求不断地加钱。3 你们不用理会工厂的要求,要求要么履约,要么解约退款。
a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合同的双方只能向对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责任怎么承担

3,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10-2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0-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4,公司责任承担协议

律师解答:即使他能去登记,登记部门也不能给你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因为你公司的形式是一人公司,只能有一名法人股东。除非你先变更公司形式。 你可以和他签订一份协议,注明他承担30%的公司责任,但是对外来说,仍然是你负全部责任,出现问题你全部负责了,对内你可以要求他清偿。但是这对你来说,是很麻烦的事情,如果他不向你主动清偿,你得起诉,胜了,还得他有财产可以执行。
公司对违约责任这样约定,当然不合理。甲方不履行规定义务,应明确承担什么责任。乙方违反竟业协议,当然要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乙方离职后,需按月支付补偿金。
协议可以签,但是对外不发生效力。可以通过邮寄或传真的方式让其把材料签字后去工商局办理公司变更手续。

5,对房屋买卖协议违约应承担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这条规定,即便未约定违约金守约方依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但是损失的确定需要守约方提供证据来证明。司法实践中违约责任的赔偿主要可以分为迟延履行的损失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损失赔偿。  关于迟延履行的损失赔偿问题,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提的解释》第17条和第18条的规定,即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未付房款或者按照已付房款的人民银行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来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如果因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必须要守约方证明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除了迟延履行的损失,可能还会产生佣金损失、误工损失、房价涨跌所产生的房屋差价损失等,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就需要守约方对于主张的损失逐一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你说的情况很难判定是否属于无权代理。如果是无权代理则你父亲不需要承担责任,但你需要赔偿相对人。但是,也有可能被认定为超权限代理或表见代理,那么合同会认定有效,你父亲应当按照合同履行,履行后可以向你主张赔偿。西安房产律师
根据你陈述的事实,解答如下: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 被法院依法撤销的合同,要视具体情况认定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属于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如果你爸爸同意你代理,并愿意以十六万卖房子,合同变成有效合同。如果你爸非要以十七万卖,不承认你的代理行为,合同无效。你存在欺诈行为,要负递约过失责任,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一万。你还是劝你爸把房子卖了吧,免得麻烦。打官司也要败诉。

6,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怎么写

1、事故当事人如何要求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少?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4、调解的开始期限如何确定? 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5、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怎么办?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6、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最多应为几人?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7、调解应由几名警察主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8、调解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事故的时间应当提前公布。 9、调解是否允许旁听? 调解时允许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10、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是否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1、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程序?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6)确定赔偿方式。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12、调解未达成协议当事人怎么办?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3、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怎么办?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你这事一定要在交警主持调解下才能写协议书,这协议书不要你写的,你主要要做的是,如何赔偿的问题,你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你这些合理的费用对方都会承担的.协议书交警会写的.

7,事故赔偿协议怎么写

1、事故当事人如何要求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多少?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4、调解的开始期限如何确定? 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5、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怎么办?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6、哪些人可以参加调解? 交通事故调解参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其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最多应为几人? 参加调解时当事一方不得超过三人。 7、调解应由几名警察主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8、调解采取什么方式进行? 调解采取公开方式进行,调解事故的时间应当提前公布。 9、调解是否允许旁听? 调解时允许旁听,但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 10、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是否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1、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程序? 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 (2)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 (3)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 (4)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 (6)确定赔偿方式。 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12、调解未达成协议当事人怎么办?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3、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不履行的怎么办?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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