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监理专用条款能订立质量保证金吗

监理合同是不能约定违约金的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监理提供的是监理服务,是委托合同,是没有产品的,不涉及产品的缺陷责任期的问题。

工程监理专用条款能订立质量保证金吗

2,工程监理专用条款能订立质量保修金吗

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不生产产品,是提供的服务,所以是没有质量保修金的有的建设单位不懂,认为什么合同都要有质量保证金,也不看看质量管理条例是怎么写的
这样的做法不合理。不要说监理个人保修金,就是公司和业主之间也没有监理保修金的说法的了;怎样维护请咨询劳动部门;法律规定可参考下劳动法。

工程监理专用条款能订立质量保修金吗

3,工程发包方应怎么管理质保金

质量保证金,一般留置合同价款的5%,保质期一过,如无质量问题,则要返还给施工方。这笔钱,一直在工程的账户上啊,怎么存在管理一说呢,这个工程一直在你发包方的账户上,属于应付未付帐款,放在那里就行了。当然,如果在质保期内,施工方如果对质量问题不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整改的话,你就有权利动用质保金,找其他的队伍进行质量问题的整改。你需要做好过程资料,到时候别产生纠纷就可以了。
原则上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方与施工单位之间关于质保金的约定也还关键

工程发包方应怎么管理质保金

4,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怎样规定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七)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第四条 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第三方金融机构托管。

5,装修工程的质保金一般规定为多少

一般5%——10%的质保金,也可以协商决定。如果您是业主,质保金留的比例不是越高越好。通常装饰公司对待质保金比例高的方法就是提高报价降低风险。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帮助。
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2005年1月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一)缺陷责任期的确定所谓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二)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三)质量保证金的返还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

文章TAG:工程监理合同中质保金怎么留工程  工程监理  合同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