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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朴素集合论问题

虽然目前还没有非朴素集合一说,却有有关的理论 1903年,一个震惊数学界的消息传出:集合论是有漏洞的!这就是英国数学家罗素提出的著名的罗素悖论。 罗素构造了一个集合S:S由一切不是自身元素的集合所组成。然后罗素问:S是否属于S呢?根据排中律,一个元素或者属于某个集合,或者不属于某个集合。因此,对于一个给定的集合,问是否属于它自己是有意义的。但对这个看似合理的问题的回答却会陷入两难境地。如果S属于S,根据S的定义,S就不属于S;反之,如果S不属于S,同样根据定义,S就属于S。无论如何都是矛盾的。 罗素 其实,在罗素之前集合论中就已经发现了悖论。如1897年,布拉利和福尔蒂提出了最大序数悖论。1899年,康托尔自己发现了最大基数悖论。但是,由于这两个悖论都涉及集合中的许多复杂理论,所以只是在数学界揭起了一点小涟漪,未能引起大的注意。罗素悖论则不同。它非常浅显易懂,而且所涉及的只是集合论中最基本的东西。所以,罗素悖论一提出就在当时的数学界与逻辑学界内引起了极大震动。如G.弗雷格在收到罗素介绍这一悖论的信后伤心地说:“一个科学家所遇到的最不合心意的事莫过于是在他的工作即将结束时,其基础崩溃了。罗素先生的一封信正好把我置于这个境地。”戴德金也因此推迟了他的《什么是数的本质和作用》一文的再版。可以说,这一悖论就象在平静的数学水面上投下了一块巨石,而它所引起的巨大反响则导致了第三次数学危机。 危机产生后,数学家纷纷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人们希望能够通过对康托尔的集合论进行改造,通过对集合定义加以限制来排除悖论,这就需要建立新的原则。“这些原则必须足够狭窄,以保证排除一切矛盾;另一方面又必须充分广阔,使康托尔集合论中一切有价值的内容得以保存下来。”1908年,策梅罗在自己这一原则基础上提出第一个公理化集合论体系,后来经其他数学家改进,称为ZF系统。这一公理化集合系统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康托尔朴素集合论的缺陷。除ZF系统外,集合论的公理系统还有多种,如诺伊曼等人提出的NBG系统等。公理化集合系统的建立,成功排除了集合论中出现的悖论,从而比较圆满地解决了第三次数学危机。但在另一方面,罗素悖论对数学而言有着更为深刻的影响。它使得数学基础问题第一次以最迫切的需要的姿态摆到数学家面前,导致了数学家对数学基础的研究。而这方面的进一步发展又极其深刻地影响了整个数学。如围绕着数学基础之争,形成了现代数学史上著名的三大数学流派,而各派的工作又都促进了数学的大发展等等。 跟无限相关的悖论: {1,2,3,4,5,…}是自然数集: {1,4,9,16,25,…}是自然数平方的数集。 这两个数集能够很容易构成一一对应,那么,在每个集合中有一样多的元素吗?

非朴素集合论问题

2,悖论问题两则

悖论是自相矛盾的命题。即如果承认这个命题成立,就可推出它的否定命题成立;反之,如果承认这个命题的否定命题成立,又可推出这个命题成立 如果承认它是真的,经过一系列正确的推理,却又得出它是假的;如果承认它是假的,经过一系列正确的推理,却又得出它是真的。 古今中外有不少著名的悖论,它们震撼了逻辑和数学的基础,激发了人们求知和精密的思考,吸引了古往今来许多思想家和爱好者的注意力。解决悖论难题需要创造性的思考,悖论的解决又往往可以给人带来全新的观念。 例如比较有名的理发师悖论:某乡村有一位理发师,一天他宣布:只给不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这里就产生了问题:理发师给不给自己刮胡子?如果他给自己刮胡子,他就是自己刮胡子的人,按照他的原则,他不能给自己刮胡子;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胡子,他就是不自己刮胡子的人,按照他的原则,他就应该给自己刮胡子。这就产生了矛盾。1900年前后,在数学的集合论中出现了三个著名悖论,理发师悖论就是罗素悖论的一种通俗表达方式。此外还有康托尔悖论、布拉利—福尔蒂悖论。这些悖论特别是罗素悖论,在当时的数学界与逻辑界内引起了极大震动。触发了数学的第三次危机。悖论有三种主要形式。1.一种论断看起来好像肯定错了,但实际上却是对的(佯谬)。2.一种论断看起来好像肯定是对的,但实际上却错了(似是而非的理论)。3.一系列推理看起来好像无懈可击,可是却导致逻辑上自相矛盾。悖论有以下几类:逻辑悖论、概率悖论、几何悖论、统计悖论和时间悖论等。历史上著名的悖论 NO.1 说谎者悖论(1iar paradox or Epimenides paradox) 最古老的语义悖论。公元前6世纪古希腊哲学家伊壁孟德 所创的四个悖论之一。是关于“我正在撒谎”的悖论。具体为:如果他的确正在撒谎,那么这句话是真的,所以伊壁孟德不在撤谎,如果他不在撒谎,那么这句话是假的,因而伊壁孟德正在撒谎。 NO.2 伊勒克特拉悖论(Eletra paradox) 逻辑史上最早的内涵悖论。由古希腊斯多亚学派提出。它的基本内容是:伊勒克特拉有位哥哥奥列斯特回家了.尽管伊勒支持拉知道奥列斯特是她的哥哥.但她并不认识站在她面前的这个男人。 写成一个推理.即: 伊勒克持拉不知道站在她面前的这个人是她的哥哥。 伊勒克持拉知道奥列期特是她的哥哥。 站在她面前的人是奥列期特。 所以,伊勒克持拉既知道并且又不知道这个人是她的 哥哥。 NO.3 M:著名的理发师悖论是伯特纳德·罗素提出的。一个理发师的招牌上写着: 告示:城里所有不自己刮脸的男人都由我给他们刮脸,我也只给这些人刮脸。 M:谁给这位理发师刮脸呢? M:如果他自己刮脸,那他就属于自己刮脸的那类人。但是,他的招牌说明他不给这类人刮脸,因此他不能自己来刮。 M:如果另外一个人来给他刮脸,那他就是不自己刮脸的人。但是,他的招牌说他要给所有这类人刮脸。因此其他任何人也不能给他刮脸。看来,没有任何人能给这位理发师刮脸了! NO.4 唐·吉诃德悖论 M:小说《唐·吉诃德》里描写过一个国家.它有一条奇怪的法律:每一个旅游者都要回答一个问题。 问,你来这里做什么? M:如果旅游者回答对了。一切都好办。如果回答错了,他就要被绞死。 M:一天,有个旅游者回答—— 旅游者:我来这里是要被绞死。 M:这时,卫兵也和鳄鱼一样慌了神,如果他们不把这人绞死,他就说错了,就得受绞刑。可是,如果他们绞死他,他就说对了,就不应该绞死他。 回答你的问题:1、不是2、可以
我正在撒谎
这些垃圾,人想多了会疯的,劝你不要沉迷
1.这是逻辑矛盾。2.既然是悖论,那怎么能解决呢?

悖论问题两则

3,悖论是啥

悖论指在逻辑上可以推导出互相矛盾之结论,但表面上又能自圆其说的命题或理论体系。悖论的出现往往是因为人们对某些概念的理解认识不够深刻正确所致。 悖论的成因极为复杂且深刻, 对它们的深入研究有助于数学、逻辑学、语义学等等理论学科的发展,因此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最经典的悖论包括罗素悖论、说谎者悖论、康托悖论等等。形式  悖论有三种主要形式。  1.一种论断看起来好像肯定错了,但实际上却是对的(佯谬)。  2.一种论断看起来好像肯定是对的,但实际上却错了(似是而非的理论)。  3.一系列推理看起来好像无懈可击,可是却导致逻辑上自相矛盾。编辑本段类型  悖论主要有逻辑悖论、概率悖论、几何悖论、统计悖论和时间悖论等。
悖论指在逻辑上可以推导出互相矛盾之结论,但表面上又能自圆其说的命题或理论体系。悖论的出现往往是因为人们对某些概念的理解认识不够深刻正确所致。 悖论的成因极为复杂且深刻, 对它们的深入研究有助于数学、逻辑学、语义学等等理论学科的发展,因此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最经典的悖论包括罗素悖论、说谎者悖论、康托悖论等等。悖论有三种主要形式。   1.一种论断看起来好像肯定错了,但实际上却是对的(佯谬)。   2.一种论断看起来好像肯定是对的,但实际上却错了(似是而非的理论)。  3.一系列推理看起来好像无懈可击,可是却导致逻辑上自相矛盾。悖论主要有逻辑悖论、概率悖论、几何悖论、统计悖论和时间悖论等。   罗素的悖论以其简单明确震动了整个数学界,造成第三次数学危机。但是,罗素悖论并不是头一个悖论。老的不说,在罗素之前不久,康托尔和布拉里·福蒂已经发现集合论中的矛盾。罗素悖论发表之后,更出现了一连串的逻辑悖论。这些悖论使入联想到古代的说谎者悖论。即“我正在说谎”,“这句话是谎话”等。这些悖论合在一起,造成极大问题,促使大家都去关心如何解决这些悖论。   头一个发表的悖论是布拉里·福蒂悖论,这个悖论是说,序数按照它们的自然顺序形成一个良序集。这个良序集合根据定义也有一个序数Ω,这个序数Ω由定义应该属于这个良序集。可是由序数的定义,序数序列中任何一段的序数要大于这段之内的任何序数,因此Ω应该比任何序数都大,从而又不属于Ω。这是布拉里·福蒂1897年3月28日在巴洛摩数学会上宣读的一篇文章里提出的。这是头一个发表的近代悖论,它引起了数学界的兴趣,并导致了以后许多年的热烈讨论。有几十篇文章讨论悖论问题,极大地推动了对集合论基础的重新审查。   布拉里·福蒂本人认为这个矛盾证明了这个序数的自然顺序只是一个偏序,这与康托尔在几个月以前证明的结果序数集合是全序相矛盾,后来布拉里·福蒂在这方面并没有做工作。   罗素在他的《数学的原理》中认为,序数集虽然是全序,但并非良序,不过这种说法靠不住,因为任何给定序数的初始一段都是良序的。法国逻辑学家茹尔丹找到—条出路,他区分了相容集和不相容集。这种区分实际上康托尔已经私下用了许多年了。不久之后,罗素在1905年一篇文章中对于序数集的存在性提出了疑问,策梅罗也有同样的想法,后来的许多人在这个领域都持有同样的想法。
悖论指在逻辑上可以推导出互相矛盾之结论,但表面上又能自圆其说的命题或理论体系。悖论的出现往往是因为人们对某些概念的理解认识不够深刻正确所致。 悖论的成因极为复杂且深刻, 对它们的深入研究有助于数学、逻辑学、语义学等等理论学科的发展,因此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最经典的悖论包括罗素悖论、说谎者悖论、康托悖论等等。 悖论的定义可以这样表述:由一个被承认是真的命题为前提,设为b,进行正确的逻辑推理后,得出一个与前提互为矛盾命题的结论非b;反之,以非b为前提,亦可推得b。那么命题b就是一个悖论。当然非b也是一个悖论。我们可以按照某些制定或约定的公理规则去判定或证明某一命题的真假,但是我们按照制定或约定的公理规则去判定或证明有些命题的真假时,有时却出现发生了无法解决的悖论问题,这种情况说明了什么问题?

悖论是啥

4,怎样解决计算科学的问题

计算科学的根本问题,是计算学科领域最为本质的科学问题,具有统率全局的作用。要认识什么是计算科学的根本问题,就必须分析人们对于“计算”的本质的认识过程。很早以前,我国古代学者就认为,对于一个数学问题,只有当确定了其可用算盘解算它的规则时,该问题才是可解的。这已经体现了算法化思想,已经包含着我国古代学者对计算的根本问题,即“能行性”问题的朴素的理解。然而,是形式化方法和理论研究的发展,最终促使人们对计算本质认识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形式化方法和理论的研究起源于对数学的基础研究。数学的基础研究是指对数学的对象、性质及其发生、发展的一般规律进行科学研究。其中有四个重要的标志性工作。第一个是德国数学家G.Cantor在1874年提出的集合论,成为近代数学的基础。第二个是1901年B.Russel在集合论基础上提出的罗素悖论,直接导致了数学发展历史上的第三次危机。罗素悖论的形式化定义是S=为了消除悖论,挽救数学大厦的基础,数学基础研究逐步形成了逻辑主义、直觉主义和形式主义三大流派。20世纪初,形式主义流派的代表人物、大数学家D.Hilbert提出了著名的“希尔伯特纲领”,成为第三个标志性工作。希尔伯特纲领提出:将每一门数学分支形式化,构成形式系统,并以这些形式化了的分支为对象,构建数学的元理论,证明每一个形式系统的相容性,从而导出全部数学的相容性。希尔伯特纲领的实质是要寻找通用的形式化逻辑系统,且该系统应当是完备的,即在该系统中,可以机械的判定任何给定命题的真伪。希尔伯特纲领的基础是逻辑和代数,源于19世纪英国数学家G.Boole创立的布尔代数体系。不幸的是,1931年,奥地利年仅25岁的数学家哥德尔(K.Godel)证明了关于形式系统的“不完备性定理”,宣告了希尔伯特纲领的失败。这也是数学基础研究中的第四个标志性工作。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指出,不存在希尔伯特所希望的完备的形式系统,任何形式系统都是不完备的,都不能穷尽全部数学命题,任何形式系统都存在着该系统不能判断其真伪的命题,即任何形式系统中,都存在着不可解的问题。希尔伯特纲领虽然失败了,但是它和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一起,促进了人们对于计算科学的本质问题的认识。例如,它启发计算机科学家应当避免花费精力去证明那些不能判定的问题,而应把精力集中到解决具有“能行性”的问题上来。迄今为止公认的“计算的本质”,最终由图灵揭示出来的。20世纪30年代后期,数学家图灵(A.M.Turning)通过构造理论的图灵机,形式化的阐述了计算的本质(请参阅《基于递归原理的计算机病毒复制模型》中关于图灵机的叙述),这个本质用自然语言描述为:任何计算,在本质上都可以还原为计算者(人或者机器)对一条两端可无限延长的纸带上的一串0、1进行变换、最终得到一个满足预先规定的符号串的变换过程。图灵的研究成果,是对哥德尔研究成果的深化。该成果表明,存在一些问题,是不能用任何机械过程解决的,即存在一些问题,是图灵机无解的。由于任何数值和非数值(字母、符号等)对象都可以编码成字符串,它们既可以被解释成数据,又可以被解释成指令,因此,任何计算的过程本身也都可以被编码,并存放在存储器中。图灵对计算本质的描述,揭示了计算的能行性本质,提出了可计算性的概念。称一个问题是可计算的,当且仅当它是图灵可计算的。而一个问题是图灵可计算的,当且仅当它有图灵机的能行算法解。所谓能行算法解,即它是一个算法,且能被一台图灵机执行并能使该图灵机停机。任何计算问题最终可归结为图灵可计算问题,这便是著名的丘奇-图灵论题。有了对计算本质的认识,则可理解计算科学的研究内容和根本问题。计算科学是对描述和变换信息的算法过程进行系统研究的科学领域。它的研究内容包括从算法、可计算性到根据可计算硬件、软件的实际实现问题的研究。计算科学的根本问题是:什么能被有效地自动化,即对象的能行性问题。凡是与能行性有关的讨论,都是处理离散对象的。因为连续对象很难进行能行(自动化)处理。因此,“能行性”,这一计算科学的根本问题决定了计算机本身的结构和它处理的对象都是离散的。连续对象必须经过离散化后,才能被计算机处理。可以更为直接的说,计算科学的所有分支领域的根本任务就是“计算”,实质就是字符串的变换。
容积=(0.7-0.2)/1=0.5(升) 密度=(0.6-0.2)/(0.7-0.2)=0.8(千克/升)

5,叙述历史上三次数学危机中涉及有穷与无穷的具体问题

第一次危机发生在公元前580~568年之间的古希腊,数学家毕达哥拉斯建立了毕达哥拉斯学派。这个学派集宗教、科学和哲学于一体,该学派人数固定,知识保密,所有发明创造都归于学派领袖。当时人们对有理数的认识还很有限,对于无理数的概念更是一无所知,毕达哥拉斯学派所说的数,原来是指整数,他们不把分数看成一种数,而仅看作两个整数之比,他们错误地认为,宇宙间的一切现象都归结为整数或整数之比。该学派的成员希伯索斯根据勾股定理(西方称为毕达哥拉斯定理)通过逻辑推理发现,边长为1的正方形的对角线长度既不是整数,也不是整数的比所能表示。希伯索斯的发现被认为是“荒谬”和违反常识的事。它不仅严重地违背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信条,也冲击了当时希腊人的传统见解。使当时希腊数学家们深感不安,相传希伯索斯因这一发现被投入海中淹死,这就是第一次数学危机。 最后,这场危机通过在几何学中引进不可通约量概念而得到解决。两个几何线段,如果存在一个第三线段能同时量尽它们,就称这两个线段是可通约的,否则称为不可通约的。正方形的一边与对角线,就不存在能同时量尽它们的第三线段,因此它们是不可通约的。很显然,只要承认不可通约量的存在使几何量不再受整数的限制,所谓的数学危机也就不复存在了。 我认为第一次危机的产生最大的意义导致了无理数地产生,比如说我们现在说的 , 都无法用 来表示,那么我们必须引入新的数来刻画这个问题,这样无理数便产生了,正是有这种思想,当我们将负数开方时,人们引入了虚数i(虚数的产生导致复变函数等学科的产生,并在现代工程技术上得到广泛应用),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人类的智慧。但我个人认为第一次危机的真正解决在1872年德国数学家对无理数的严格定义,因为数学是很强调其严格的逻辑与推证性的。 第二次数学危机发生在十七世纪。十七世纪微积分诞生后,由于推敲微积分的理论基础问题,数学界出现混乱局面,即第二次数学危机。其实我翻了一下有关数学史的资料,微积分的雏形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形成了,阿基米德的逼近法实际上已经掌握了无限小分析的基本要素,直到2100年后,牛顿和莱布尼兹开辟了新的天地——微积分。微积分的主要创始人牛顿在一些典型的推导过程中,第一步用了无穷小量作分母进行除法,当然无穷小量不能为零;第二步牛顿又把无穷小量看作零,去掉那些包含它的项,从而得到所要的公式,在力学和几何学的应用证明了这些公式是正确的,但它的数学推导过程却在逻辑上自相矛盾.焦点是:无穷小量是零还是非零?如果是零,怎么能用它做除数?如果不是零,又怎么能把包含着无穷小量的那些项去掉呢? 直到19世纪,柯西详细而有系统地发展了极限理论。柯西认为把无穷小量作为确定的量,即使是零,都说不过去,它会与极限的定义发生矛盾。无穷小量应该是要怎样小就怎样小的量,因此本质上它是变量,而且是以零为极限的量,至此柯西澄清了前人的无穷小的概念,另外Weistrass创立了 极限理论,加上实数理论,集合论的建立,从而把无穷小量从形而上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第二次数学危机基本解决。 而我自己的理解是一个无穷小量,是不是零要看它是运动的还是静止的,如果是静止的,我们当然认为它可以看为零;如果是运动的,比如说1/n,我们说 ,但n个1/n相乘就为1,这就不是无穷小量了,当我们遇到 等情况时,我们可以用洛比达法则反复求导来考查极限,也可以用Taylor展式展开后,一阶一阶的比,我们总会在有限阶比出大小。 第三次数学危机发生在1902年,罗素悖论的产生震撼了整个数学界,号称天衣无缝,绝对正确的数学出现了自相矛盾。 我从很早以前就读过“理发师悖论”,就是一位理发师给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那么理发师该不该给自己理发呢?还有大家熟悉的“说谎者悖论”,其大体内容是:一个克里特人说:“所有克里特人说的每一句话都是谎话。”试问这句话是真还是假?从数学上来说,这就是罗素悖论的一个具体例子。 罗素在该悖论中所定义的集合R,被几乎所有集合论研究者都认为是在朴素集合论中可以合法存在的集合。事实虽是这样但原因却又是什么呢?这是由于R是集合,若R含有自身作为元素,就有R R,那么从集合的角度就有R R。一个集合真包含它自己,这样的集合显然是不存在的。因为既要R有异于R的元素,又要R与R是相同的,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任何集合都必须遵循R R的基本原则, 否则就是不合法的集合。这样看来,罗素悖论中所定义的一切R R的集合,就应该是一切合法集合的集合,也就是所有集合的集合,这就是同类事物包含所有的同类事物,必会引出最大的这类事物。归根结底,R也就是包含一切集合的“最大的集合”了。因此可以明确了,实质上,罗素悖论就是一个以否定形式陈述的最大集合悖论。 从此,数学家们就开始为这场危机寻找解决的办法,其中之一是把集合论建立在一组 公理之上,以回避悖论。首先进行这个工作的是德国数学家策梅罗,他提出七条公理,建立了一种不会产生悖论的集合论,又经过德国的另一位数学家弗芝克尔的改进,形成了一个无矛盾的集合论公理系统(即所谓ZF公理系统),这场数学危机到此缓和下来。 现在,我们通过离散数学的学习,知道集合论主要分为Cantor集合论和Axiomatic集合论,集合是先定义了全集I,空集 ,在经过一系列一元和二元运算而得来得。而在七条公理上建立起来的集合论系统避开了罗素悖论,使现代数学得以发展。

6,谁能弄来点悖论的资料

逻辑学和数学中的“矛盾命题”,是指一种导致矛盾的命题。      悖论的定义可以这样表述:由一个被承认是真的命题为前提,设为B,进行正确的逻辑推理后,得出一个与前提互为矛盾命题的结论非B;反之,以非B为前提,亦可推得B。那么命题B就是一个悖论。当然非B也是一个悖论。我们可以按照某些制定或约定的公理规则去判定或证明某一命题的真假,但是我们按照制定或约定的公理规则去判定或证明有些命题的真假时,有时却出现发生了无法解决的悖论问题,这种情况说明了什么问题?   自然在整体上是包含多样性的,而我们却置这些情况于不顾,而专门关注属于我们感兴趣的那一种特殊情况,当特殊情况与其它相反的情况或普遍性存在的一般情况相遇时必然产生某种相悖的结论。不是数学悖论对数学基础产生大的危机影响,而是对逻辑和认识产生重大影响。   无限集合本身就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规定,有限是可以称为集合,无限是不能称为集合的。集合是指表示在某一个范围内无限则是指范围为无限大的,否则就不应该称为无限而称有限。无限不应该成为一个任意性选择或适用的范围,一个数量当超过人类所能达到或认识的程度便进入无限的范围之中。到现在为止,人类还没有完全清楚地知道我们所能认识到的半径有多大,所以无法准确精确地规定无限与有限它们之间的界限究竟在那里。   集合本身的概念就是一个没有限制性的概念,总的集合可任意分成若干集合,都是集合,确切地说我们不知道究竟是在那种意义前提限制下的集合。   子集合中存在悖论,或与别的集合之间存在悖论,子母集合之间也还存在悖论,因为在每种具体的子集合中都有属于它自身的规定规则,只在自身范围有效。超越范围则失效,这是永远不可避免或取消的。除非取消类的集合层次之间的区别,那么又不符合对待具体事物的态度,无法满足实际应用要求。另外集合的本义与引申义常混合使用,有时与元素意义混同,集合在低层次相当于元素,当上升时为集合,当再次上升时又相当于元素,是累积式的。   罗素悖论在当它们还没有进行相互联系时是有效的,当它们进行相互联系时即它们已经成为一个类或一个整体,那么一个类或一个整体中是不允许或无法执行两种衡量标准或规定的,自我否定是和没说一个样,或等于没有规定一样。   哥德尔关于一阶逻辑完全性定理与不完全性定理的本身就是悖论,已经暴露出逻辑导致发生的问题。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是缺乏评判,以决定的主导方面为衡量标准,或衡量标准过多而引起的悖论。所谓的标准也是一种规定。失效以后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再次进行新的规则规定,反正原来的规则也是规定,为什么出现发生悖论以后不可以再次重新进行规定规则,以满足实际应用的目的的需要呢?明明是自己的规定,可是自己又制造新的规定来破坏原来的规定,如果这样来干活,那么将永远有活干了,永远有干不完的活。   类是人为区分出来的,但类是根据需要人为任意性制造的,若分类,故类有所不同。在整体上却不存在类同与不同,由于类不同,故数也有所不同,有些不同相悖是很正常必然的。然而人们又想进行类与数之间变换,那么又不得不重新再作新的规定。   证明也只是按照预先所设置和认为的规定去操作,必然会符合规定,我们只管按规定操作执行好了,证明又有什么作用或意义呢?类的悖论问题不是通过进行证明就所能解决得了的。   悖论是属于领域广阔、定义严格的数学分支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分支以“趣味数学”知名于世。这就是说它带有强烈的游戏色彩。然而,切莫以为大数学家都看不起“趣味数学”问题。欧拉就是通过对bridge-crossing之谜的分析打下了拓扑学的基础。莱布尼茨也写到过他在独自玩插棍游戏(一种在小方格中插小木条的游戏)时分析问题的乐趣。希尔伯特证明了切割几何图形中的许多重要定理。冯·纽曼奠基了博弈论。最受大众欢迎的计算机游戏—生命是英国著名数学家康威发明的。爱因斯坦也收藏了整整一书架关于数学游戏和数学谜的书。   悖论(paradox)来自希腊语“para+dokein”,意思是“多想一想”。这个词的意义比较丰富,它包括一切与人的直觉和日常经验相矛盾的数学结论,那些结论会使我们惊异无比。 悖论是自相矛盾的命题。即如果承认这个命题成立,就可推出它的否定命题成立;反之,如果承认这个命题的否定命题成立,又可推出这个命题成立 如果承认它是真的,经过一系列正确的推理,却又得出它是假的;如果承认它是假的,经过一系列正确的推理,却又得出它是真的。 古今中外有不少著名的悖论,它们震撼了逻辑和数学的基础,激发了人们求知和精密的思考,吸引了古往今来许多思想家和爱好者的注意力。解决悖论难题需要创造性的思考,悖论的解决又往往可以给人带来全新的观念。   最早的悖论被认为是古希腊的"说谎者悖论". 原理   同时假定两个或更多不能同时成立的前提,是一切悖论问题的共同特征。 形式   悖论有三种主要形式。   1.一种论断看起来好像肯定错了,但实际上却是对的(佯谬)。   2.一种论断看起来好像肯定是对的,但实际上却错了(似是而非的理论)。   3.一系列推理看起来好像无懈可击,可是却导致逻辑上自相矛盾。 类型   悖论主要有逻辑悖论、概率悖论、几何悖论、统计悖论和时间悖论等。   罗素的悖论以其简单明确震动了整个数学界,造成第三次数学危机。但是,罗素悖论并不是头一个悖论。老的不说,在罗素之前不久,康托尔和布拉里·福蒂已经发现集合论中的矛盾。罗素悖论发表之后,更出现了一连串的逻辑悖论。这些悖论使入联想到古代的说谎者悖论。即“我正在说谎”,“这句话是谎话”等。这些悖论合在一起,造成极大问题,促使大家都去关心如何解决这些悖论。   头一个发表的悖论是布拉里·福蒂悖论,这个悖论是说,序数按照它们的自然顺序形成一个良序集。这个良序集合根据定义也有一个序数Ω,这个序数Ω由定义应该属于这个良序集。可是由序数的定义,序数序列中任何一段的序数要大于这段之内的任何序数,因此Ω应该比任何序数都大,从而又不属于Ω。这是布拉里·福蒂1897年3月28日在巴洛摩数学会上宣读的一篇文章里提出的。这是头一个发表的近代悖论,它引起了数学界的兴趣,并导致了以后许多年的热烈讨论。有几十篇文章讨论悖论问题,极大地推动了对集合论基础的重新审查。   布拉里·福蒂本人认为这个矛盾证明了这个序数的自然顺序只是一个偏序,这与康托尔在几个月以前证明的结果序数集合是全序相矛盾,后来布拉里·福蒂在这方面并没有做工作。   罗素在他的《数学的原理》中认为,序数集虽然是全序,但并非良序,不过这种说法靠不住,因为任何给定序数的初始一段都是良序的。法国逻辑学家茹尔丹找到—条出路,他区分了相容集和不相容集。这种区分实际上康托尔已经私下用了许多年了。不久之后,罗素在1905年一篇文章中对于序数集的存在性提出了疑问,策梅罗也有同样的想法,后来的许多人在这个领域都持有同样的想法。

7,谁能用简单易懂的方法帮我解释一下罗素悖论

【罗素悖论简介】 [编辑本段] 1900年前后,在数学的集合论中出现了三个著名悖论,理发师悖论就是罗素悖论的一种通俗表达方式。此外还有康托尔悖论、布拉利—福尔蒂悖论。这些悖论特别是罗素悖论,在当时的数学界与逻辑界内引起了极大震动。触发了数学的第三次危机。 【什么是悖论】 [编辑本段] 让我们先了解下什么是悖论。悖论(paradox)来自希腊语“para+dokein”,意思是“多想一想”。这个词的意义比较丰富,它包括一切与人的直觉和日常经验相矛盾的数学结论,那些结论会使我们惊异无比。 悖论是自相矛盾的命题。即如果承认这个命题成立,就可推出它的否定命题成立;反之,如果承认这个命题的否定命题成立,又可推出这个命题成立 如果承认它是真的,经过一系列正确的推理,却又得出它是假的;如果承认它是假的,经过一系列正确的推理,却又得出它是真的。 古今中外有不少著名的悖论,它们震撼了逻辑和数学的基础,激发了人们求知和精密的思考,吸引了古往今来许多思想家和爱好者的注意力。解决悖论难题需要创造性的思考,悖论的解决又往往可以给人带来全新的观念。 悖论有三种主要形式: 1.一种论断看起来好像肯定错了,但实际上却是对的(佯谬)。 2.一种论断看起来 好像肯定是对的,但实际上却错了(似是而非的理论)。 3.一系列推理看起来好像无懈可击,可是却导致逻辑上自相矛盾。 【罗素悖论定义】 [编辑本段] 集合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集合的特征是:集合本身又是集合中的元素,例如当时人们经常说的“所有集合所成的集合”;第二类集合的特征是:集合本身不是集合的元素,例如直线上点的集合。显然,一个集合必须是并且只能是这两类集合中的一类。现在假定R是所有第二类集合所成的集合。那么,R是哪一类的集合呢? 如果R是第一类的,R是自己的元素,但由定义,R只由第二类集合组成,于是R又是第二类集合;如果R是第二类集合,那么,由R的定义,R必须是R的元素,从而R又是第一类集合。总之,左右为难,无法给出回答。这就是著名的“罗素悖论”。 【罗素悖论例子】 [编辑本段] 世界文学名著《唐·吉诃德》中有这样一个故事: 唐·吉诃德的仆人桑乔·潘萨跑到一个小岛上,成了这个岛的国王。他颁布了一条奇怪的法律:每一个到达这个岛的人都必须回答一个问题:“你到这里来做什么?”如果回答对了,就允许他在岛上游玩,而如果答错了,就要把他绞死。对于每一个到岛上来的人,或者是尽兴地玩,或者是被吊上绞架。有多少人敢冒死到这岛上去玩呢?一天,有一个胆大包天的人来了,他照例被问了这个问题,而这个人的回答是:“我到这里来是要被绞死的。”请问桑乔·潘萨是让他在岛上玩,还是把他绞死呢?如果应该让他在岛上游玩,那就与他说“要被绞死”的话不相符合,这就是说,他说“要被绞死”是错话。既然他说错了,就应该被处绞刑。但如果桑乔·潘萨要把他绞死呢?这时他说的“要被绞死”就与事实相符,从而就是对的,既然他答对了,就不该被绞死,而应该让他在岛上玩。小岛的国王发现,他的法律无法执行,因为不管怎么执行,都使法律受到破坏。他思索再三,最后让卫兵把他放了,并且宣布这条法律作废。这又是一条悖论。 由著名数学家伯特兰·罗素(Russel,1872—1970)提出的悖论与之相似: 在某个城市中有一位理发师,他的广告词是这样写的:“本人的理发技艺十分高超,誉满全城。我将为本城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我也只给这些人刮脸。我对各位表示热诚欢迎!”来找他刮脸的人络绎不绝,自然都是那些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可是,有一天,这位理发师从镜子里看见自己的胡子长了,他本能地抓起了剃刀,你们看他能不能给他自己刮脸呢?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脸,他就属于“不给自己刮脸的人”,他就要给自己刮脸,而如果他给自己刮脸呢?他又属于“给自己刮脸的人”,他就不该给自己刮脸。 理发师悖论与罗素悖论是等价的:
因为,如果把每个人看成一个集合,这个集合的元素被定义成这个人刮脸的对象。那么,理发师宣称,他的元素,都是村里不属于自身的那些集合,并且村里所有不属于自身的集合都属于他。那么他是否属于他自己?这样就由理发师悖论得到了罗素悖论。反过来的变换也是成立的。 【罗素悖论的影响】 [编辑本段] 十九世纪下半叶,康托尔创立了著名的集合论,在集合论刚产生时,曾遭到许多人的猛烈攻击。但不久这一开创性成果就为广大数学家所接受了,并且获得广泛而高度的赞誉。数学家们发现,从自然数与康托尔集合论出发可建立起整个数学大厦。因而集合论成为现代数学的基石。“一切数学成果可建立在集合论基础上”这一发现使数学家们为之陶醉。1900年,国际数学家大会上,法国著名数学家庞加莱就曾兴高采烈地宣称:“………借助集合论概念,我们可以建造整个数学大厦……今天,我们可以说绝对的严格性已经达到了……” 可是,好景不长。1903年,一个震惊数学界的消息传出:集合论是有漏洞的!这就是英国数学家罗素提出的著名的罗素悖论。罗素的这条悖论使集合理论产生了危机。它非常浅显易懂,而且所涉及的只是集合论中最基本的东西。所以,罗素悖论一提出就在当时的数学界与逻辑学界内引起了极大震动。德国的著名逻辑学家弗里兹在他的关于集合的基础理论完稿付印时,收到了罗素关于这一悖论的信。他立刻发现,自己忙了很久得出的一系列结果却被这条悖论搅得一团糟。他只能在自己著作的末尾写道:“一个科学家所碰到的最倒霉的事,莫过于是在他的工作即将完成时却发现所干的工作的基础崩溃了。” 1874年,德国数学家康托尔创立了集合论,很快渗透到大部分数学分支,成为它们的基础。到19世纪末,全部数学几乎都建立在集合论的基础之上了。就在这时,集合论中接连出现了一些自相矛盾的结果,特别是1902年罗素提出的理发师故事反映的悖论,它极为简单、明确、通俗。于是,数学的基础被动摇了,这就是所谓的第三次“数学危机”。 罗素的悖论发表之后,接着又发现一系列悖论(后来归入所谓语义悖论): 1、理查德悖论 2、培里悖论 3.格瑞林和纳尔逊悖论。 【问题的解决】 [编辑本段] 罗素悖论提出,危机产生后,数学家纷纷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人们希望能够通过对康托尔的集合论进行改造,通过对集合定义加以限制来排除悖论,这就需要建立新的原则。“这些原则必须足够狭窄,以保证排除一切矛盾;另一方面又必须充分广阔,使康托尔集合论中一切有价值的内容得以保存下来。”1908年,策梅罗在自己这一原则基础上提出第一个公理化集合论体系,后来这一公理化集合系统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康托尔朴素集合论的缺陷。除ZF系统外,集合论的公理系统还有多种,如诺伊曼等人提出的NBG系统等。公理化集合系统的建立,成功排除了集合论中出现的悖论,从而比较圆满地解决了第三次数学危机。但在另一方面,罗素悖论对数学而言有着更为深刻的影响。它使得数学基础问题第一次以最迫切的需要的姿态摆到数学家面前,导致了数学家对数学基础的研究。而这方面的进一步发展又极其深刻地影响了整个数学。如围绕着数学基础之争,形成了现代数学史上著名的三大数学流派,而各派的工作又都促进了数学的大发展等等。 以上简单介绍了数学史上由于悖论而导致的三次数学危机与度过,从中我们不难看到悖论在推动数学发展中的巨大作用。有人说:“提出问题就是解决问题的一半”,而悖论提出的正是让数学家无法回避的问题。它对数学家说:“解决我,不然我将吞掉你的体系!”正如希尔伯特在《论无限》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必须承认,在这些悖论面前,我们目前所处的情况是不能长期忍受下去的。人们试想:在数学这个号称可靠性和真理性的模范里,每一个人所学的、教的和应用的那些概念结构和推理方法竟会导致不合理的结果。如果甚至于数学思考也失灵的话,那么应该到哪里去寻找可靠性和真理性呢?”悖论的出现逼迫数学家投入最大的热情去解决它。而在解决悖论的过程中,各种理论应运而生了:第一次数学危机促成了公理几何与逻辑的诞生;第二次数学危机促成了分析基础理论的完善与集合论的创立;第三次数学危机促成了数理逻辑的发展与一批现代数学的产生。数学由此获得了蓬勃发展,这或许就是数学悖论重要意义之所在吧,而罗素悖论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理性不能回答关于其自身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康德时期就发现了。逻辑存在无法弥补的漏洞,却是人了解世界的唯一途径。到头来你会发现,不是否定理性就是否定信仰。因为所谓唯心唯物之争都是建立在这样不完备的逻辑体系上的纯粹理性科学。既然理性无法对其自身做出判断,那么选择立场就不能以理性为依据,从而变成一种实质上的迷信。当然如果你坚持要说自己的立场是合乎所谓的科学或实践的,那么其实你既不属于唯物也不属于唯心,本质上只是一种泛经验主义或者泛逻辑主义罢了。当然,这里的逻辑主义当然不是罗素的那个,只是一个形象点的称呼而已。 异己词悖论和罗素悖论还有其它的不同吗? 思考这个问题的动机原是这样:是否所有能导致两难推理的悖论(包括一些所谓的语义学悖论)都有相同结构?如果不是,能不能把它们按照逻辑结构来分类?从而能够更加清晰地看清每一类悖论产生的根源。比如罗素悖论,用符号表示出来,就可看出,它用了这样一个定义模式:x是S的,如果x不是x的。(稍微严格一点写成这样:xRS,如果 非xRx.R为一个二元谓词。)而在定义S时,S本身又可以用它自己的定义来判定,即可以把定义中的x换成S,导致这样一个语句:S是S的,如果S不是S的。注意在定义中的两个语句互为充要条件,所以原来的定义中就蕴含了一个“P等价于非P”的结论,从而导致两难推理。这种定义模式本身是逻辑中的漏洞,康托的朴素集合论正因为没有防范的机制而陷入了这个逻辑漏洞,才导致了集合论形式的罗素悖论。 罗素悖论已被消除,自己包含自己的集合是不可能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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