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条竟合的处判原则是什么找高手回答重谢

法条竞合时适用法律的原则是: 1、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2、重法优于轻法。

法条竟合的处判原则是什么找高手回答重谢

2,法条竞合犯处罚原则是什么

在法条竞合条件下,一行为触犯数法条,只能适用其中的一法条定罪处罚。其选择适用法条的原则,主要是:1、特殊优于一般原则。特殊法与一般法竞合,一般的应实行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行为人的具体行为符合特殊法的要件的,适用特殊法。因为,正是由于某种行为具有某一方面事实的特殊性,侵犯某一特定的社会关系,立法者才将其制定为特殊法,以别于一般法,并且与其特殊的危害性相适应,规定或重或轻或相同的刑罚。只有实行上述原则,才能符合和实现立法的意图。2、重法优于轻法原则。特殊法与一般法竞合,而前者的法定刑轻于后者,在一般情况下,仍应实行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但是,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可以实行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即适用一般法。法条竞合,是指由于法律对犯罪的错综规定,一个犯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数个条文之间存在着整体或者部分的包容关系,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条文而排斥其他条文适用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法条竞合犯处罚原则是什么

3,法条竞合与想象竞合之区分 救急救急

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
自己想的的往往会美好一些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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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条竞合犯处罚原则是什么

一、法条竞合犯处罚原则是什么1、法条竞合犯处罚原则是:(1)特殊优于一般原则;(2)重法优于轻法原则。法条竞合是由于法律对犯罪的错综规定,一个犯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数个条文之间存在着整体或者部分的包容关系,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条文而排斥其他条文适用的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二、想象竞合犯和法条竞合犯的区别是什么想象竞合犯和法条竞合犯的区别有三种,分别是:1、定义不同,想象竞合是行为人的一个不法行为,侵害了两个以上法益,触犯了两个以上罪名法条,适用任何一个法条都不能全面、充分评价该行为的不法内容,法条竞合是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2、判定不同,一个行为触犯的数罪名所在法条之间是否存在某种内容上的重合,如果不存在任何重合,属于想象竞合犯,如果存在某种重合,是法条竞合犯;3、法条不同,触犯的数罪名所在数法条之中,能否有一个法条完整的评价该犯罪行为,如果不能完整评价,是想象竞合犯,如果能完整评价,是法条竞合犯。

5,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是否是法条竞合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无法条竞合关系。 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例如: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与诈骗罪之间可以存在竞合关系。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二者并不存在竞合关系。

6,法条竞合怎么处理

法律解析:法条竞合的原则有哪些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即不同效力的法律规定相冲突的,适用更高位阶的法律。 2、新法优于旧法。即新修订的法律与原法律规定相对冲突的,适用新修订的法律。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即普遍适用的法律与特别规定的法律规定相冲突的,适用特别规定的法律。另外,新法的一般规定与特别的规定相冲突的,如果法律没有明确如何适用,也应当适用特别法的规定。 法条竞合的特点包括什么 (一)一犯罪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条所规定的 犯罪构成 要件。一个犯罪行为如果只符合一个犯罪构成自然就不存在法条竞合的问题,但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行为未必就是法条竞合犯。作为法条竞合犯的犯罪行为所符合的数个犯罪构成在性质和 罪名 上应都是不同的,否则法条竞合犯不成立。另外,基本犯罪构成与相应的修正的犯罪构成之间不存在法条竞合,基本犯罪构成与加重犯罪构成或减轻犯罪构成之间也不属于法条竞合。 (二)数个犯罪构成之间在逻辑上的重合关系。重合关系的内涵指从属或交叉关系。犯罪构成之间存在逻辑上的从属或交叉关系是法条竞合的逻辑本质。这种重合关系源于 刑法 内部规定的错综复杂,具体体现在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上:在犯罪客体上表现为既适用于范围较广的社会关系也适用于范围较小的社会关系;在犯罪主体上表现为既适用于范围较广的主体也适用于范围较小的主体。 (三)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这是构成法条竞合犯的必要前提。“一个犯罪行为”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犯意实施的一次危害社会的行为,这一行为不论是单一的还是复合的,只要刑法分则规定了属于某一个犯罪的构成要件,都是一个犯罪行为,如 抢劫罪 中的强制行为与取财行为共同构成一个犯罪行为。“一个犯意”自然包括一个犯罪故意或一个犯罪过失,但此犯意只能是单一的,复合的犯意则不构成法条竞合犯。“一次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即法条竞合犯的犯罪行为是一次性的犯罪行为。 主观方面的重合,主要是罪过形式的重合:主要是故意的重合,既指内容较广的故意包括内容较单一的故意,也指一般故意包括特定故意,犯罪过失的重合则主要是行为人应当预见的结果范围之间的包容关系;客观方面的重合表现在行为方式的完全相同,行为的复合性包括行为的单一性,或行为的多样性包括了行为的单纯性。而且,只有四个基本构成要件都有彼此的从属或交叉关系时,才可构成法条竞合犯,任何一要件不重合,就不是法条竞合犯。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对于法条竞合,需要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特别法条是优于普通法条的,重法是优于轻法的。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网也提供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 法律咨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7,法条竞合与一事不两罚

法条竞合,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一事不两罚 参考资料: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212/26/27864.shtml
错误我国的是完整一事不再罚,除了在罚款领域有一事不两罚,如果违法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 行政机关就不再予以另外的人身自由限制的处罚;除此之外,如果最后被判刑了,之前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是能够折抵刑期的,所以是完整的一事不再罚

8,定罪的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学界一般认为,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是处理法条竞合的最基本原则 不同法律间的法条竞合时,应严格适用特别法优先原则,同一法律的法条竟合时,可分为从属竞合和交叉竟合,前者适用特别法条优先原则,后者适用全面法优先原则,当特别法条、全面法条不能做到罚当其罪时,适用重法优先原则,法律如有特殊规定的,依规定。全面评价原则明显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时,应允许适用重法优于轻法原则。
对法条竞合进行研究的目的,是在合理解释的基础上,科学地提出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法条竞合作为一种法律竞合,在所竞合的数法条中,只有一法条可适用,其他法条应予排除。从法条竞合的现象看,一行为涉及两个以上法条,这就存在一个如何适用法条,也就是如何定罪的问题。法条竞合适用法律的根据是禁止重复评价,即在互相竞合的数法条中,选择优位法适用。法条竞合具有以下适用原则: 偏一竞合的两个法条之间存在补充关系,即基本法与补充法的竞合。在这种情况下,基本法是优位法,应根据基本法优于补充法的原则适用基本法,排斥补充法。例如,在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发生竞合的情况下,拐卖儿童罪体现了对儿童的补充保护。在行为符合拐骗儿童罪的情况下,应以拐骗儿童罪论处。如果行为已经超出拐骗儿童罪的范围,符合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的,则应按照基本法优于补充法的原则,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9,刑法上的想象竞合和法条竞合分别指甚么2者又有何关系

1、刑法制裁的是犯罪,犯罪是一种行为,但是一种行为从不同的角度加以考察会得出不用的结论,即竞合。 2、 所谓想象竞合,就是一个行为可能符合多个罪名的犯罪构成要件,因而可能构成多个犯罪,例如,甲用爆炸的方法杀死仇人乙,就可能构成爆炸罪或者故意杀人罪,两罪想象竞合。 3、所谓法条竞合,就是两个罪名是普通罪名与特别罪名的关系,一个行为构成特殊罪名,必然构成普通罪名,例如,法官丙徇私轻判被告人,就构成徇私枉法罪或者枉法裁判罪,两罪法条竞合。 4、两个究竟有何关系,我觉得最大的共性就是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都是一行为触犯数罪名,而想象竞合是偶然的竞合,是在特定的具体的案件中发生的竞合现象;而法条竞合是必然的竞合,因为法条竞合是由于刑法存在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而导致的。
想象竞合犯是1个行动触犯数个罪名的犯法形态。比如1个人1枪打死1个人打伤1个人,就是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择1重处断。法条竞合是行动人实行1个犯法行动同时触犯数个在犯法构成上具有包容或交叉关系的刑法规范。比如走私文物的,即构成走私文物罪,有构成走私罪,1般原则是特别法优于适用;重法优于适用。联系在于都是1个行动,都触犯了数个罪名。区分:1、法条竞合1般是1个行动,出于1个罪过,产生1个结果;想象竞合是1个行动,常常数个罪过和数个结果。2、产生缘由不同,发条竞合是由于法律规定;想象竞合是由于犯法的事实特点。3、发条结合是触犯数个刑法规则属于包容关系,而想象竞合不存在这类包容关系。4、使用原则不同,法条竞合1般是适用特别法,而想象竞合1般适用重法。
法规竞合的本质是单纯1罪,而想象竞合犯则是观念上的数罪、实质上的1罪。想象竞合与法规竞合具有4个共同特点:其1,1个犯法行动;其2,触犯规定不同罪名的数个法条;其3,二者的法律本质都是1罪,而非数罪;其4,终究都适用1个法条并且依照1罪予以处罚。

10,刑法法条竞合情况下根据处罚较重的处罚这个较重如何判断

重指的是处罚起点高的意思,举个例子,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盗窃最高判三年,破坏电力设备罪最低也判三年,后者就是重罪。这类的想象竞合犯,处理规则就是择一重罪处罚...
法规竞合的本质是单纯一罪,而想象竞合犯则是观念上的数罪、实质上的一罪。想象竞合与法规竞合具有四个共同特征:其一,一个犯罪行为;其二,触犯规定不同罪名的数个法条;其三,两者的法律本质都是一罪,而非数罪;其四,最终都适用一个法条并且按照一罪予以处罚。 想象竞合与法规竞合之间存在显著或根本的差别。具体而言可归纳为:第一,想象竞合犯是犯罪行为或犯罪行为所触犯的不同罪名的竞合,属于犯罪数之单复的形态;法规竞合是法律条文的竞合,属于法条之关系的形态。 第二,想象竞合犯是观念的竞合(观念上的数罪),即想象竞合犯是实质一罪,其以一个犯罪行为触犯的数个不同不同罪名由于观念因素或主观认识的影响而发生竞合;法规竞合是客观存在的或现实的竞合,即法规竞合本为单纯一罪,但由于客观存在着的法律条文的错综规定而致使规定不同罪名的数个法条发生竞合。 第三,想象竞合不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法规竞合所涉及的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之间,必然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 第四,想象竞合犯中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发生关联,是以行为人实施特定的犯罪行为为前提或中介;法规竞合所涉及的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之间的重合或交叉关系,并不以犯罪行为的实际发生为转移。 第五,想象竞合犯是由于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而触犯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所以,数个法条均应适用于导致不同罪名竞合的犯罪行为,且应在比较数个罪名法定刑的轻重后择一重者处断之(但所触犯的轻罪成立,其法条仍应引用);法规竞合所涉及的规定不同种罪名的数个法条之间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并不以犯罪行为的发生为前提,故在数个法条中只能选择适用一个法条即特别法、实害法或重法对犯罪人予以处罚,而排斥其他相竞合的法条即普通法、危险法或轻法的适用。 第六,想象竞合犯是犯罪之单复的形态,故关于想象竞合犯的理论和法律规定,所解决的是罪数问题和对犯罪行为触犯的数罪名如何处罚的问题;法规竞合是法条之关系的形态,故关于法规竞合的理论和法律规定,所解决的是法律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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