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与担保公司的反担保责任

责任不因为股东退出而消除。
破产后担保人己不存在,无法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与担保公司的反担保责任

2,反担保人如何追究赔偿

a正确的. 根据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的财产随时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为了全体债权人利益而发生的费用,此费用的发生可在破产案件受理后的任何阶段进行优先清偿.担保债权人的担保物权一般只有待破产宣告后分配财产时才予清偿.故a正确.
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或者申诉。当然要做好相应的举证工作,证实自己作为反担保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反担保人如何追究赔偿

3,担保公司破产后反担保方应承担什么责任

担保人的责任: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法》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你申请破产后,银行会清算你的账,查看你的资金走向,主要是看你是不是骗贷。

担保公司破产后反担保方应承担什么责任

4,我在信用担保公司贷的款现无力偿还信贷公司已经代偿我比较

建议你向律师咨询一下,在此种情况下你们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是否可以保全一部分资产。为了妻儿着想,你自己承担后续全部责任是理所应当的。
不过,首先对您所遇到的意外表示遗憾,同时也对您贷款未偿还表示谴责,毕竟这可能也是别人的损失。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遇到了真的也没办法。希望你可以向信贷公司申请类似无逾期费,固定赔付多少违约金以及本金的条款。如果您已经打算彻底赖掉这笔贷款了,那我真的无语了,希望最好还是不要这样。至于最关键的,就是您担心的事情不会发生,我就是在类似公司工作的,像您这样出了意外也没有办法,属于人力不可抗因素,即便您是恶意骗贷,我们也是无权处理您的房子的。只是您的信用记录会有不良记录,所以您最好去做一个类似的申请,违约金可能不低,但是毕竟怎么说呢,出问题的是咱自己,虽然这些事咱也不想摊上,但是人不能指望别人同情自己。最后堂堂正正地把这钱给还上。您房子肯定没有问题的,因为他们手上其实没有任何具有法律约束的材料。。。最后希望您一切能好转,最后把这笔欠款还上。
会起诉你,天天催你还,实在还不上就黑名单了

5,反担保应承担何法律责任

1、你的“另个朋友”属于担保人,保险公司说他是第三方担保人没错,第三方担保就是担保人。2、第三方担保的意思是:为债务人(欠钱的人)向债权人(借钱出来的人)提供担保的第三方。3、反担保是指:当担保方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为了保障担保人的利益,债务人需要提供相应的东西给担保人做担保,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就叫反担保。4、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将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5、我是担保公司的,以后有相关疑问可以直接咨询我,共同学习!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是相对于担保而言并在既存本担保关系的基础上设立的。作为反担保的对称并为反担保设定的前提和基础的本担保,是指并仅限于“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而债务人自己向债权人提供的担保则不在其列。因为债务人自己充当担保人时,不存在可期待的追偿权,自亦无从为其设立反担保。 在本担保中,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第三人,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须依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担保责任,以自己的财产代为债务之清偿。代偿债务后,该担保人即成为债务人的新债权人,就其代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请教关于担保反担保的法律问题

担保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一种保证债务人届清偿期清偿债务的保证,反担保是债务人为担保人提供的保证。所以c无权向b追偿。
担保为了担保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从我国担保法的内容看,债的担保应当说是指以当事人的一定财产为基础的,能够用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方法。担保有五种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担保中心作为保证人,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其目的是为确保担保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担保中心通过对抵押物的权利主张,保证担保中心资金的安全,从而保证更广大贷款购房人的担保需求。如果没有反担保,担保中心就无法对抵押物主张权利,担保中心认可的反担保抵押物的范围:反担保抵押物可以是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也可以是借款人其他自有住房或第三人合法房产。目前,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请贷款所需购买的房屋。
不行。B的反担保针对的是商业银行对A的债权,并不保证A对C的债权。
合同具有相对性,A与B之间担保关系只在双方之间有效。C无权向B进行追偿 C替A还债只是取得了对A的债权,并没有取得B的担保权。

7,担保公司主要反担保措施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共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5个部分,也就是说5个部分都可以作为反担保的依据,具体为:1、保证:说白了就是信用担保,依据如下:第六条 【保证的定义】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同时以下人员不能作为信用担保的保证人:第八条 【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的禁止与例外】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公益法人作为保证人的禁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作为保证人的禁止与例外】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强令提供担保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2、抵押:以下的都可以作为抵押的反担保: 第三十四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同时也规定了一些不能做抵押的: 第三十七条 【不得设定抵押的财产】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3、质押: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第六十三条 【动产质押的定义】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主要是股权和债权,比如股票和债券: 第七十五条 【可以质押的权利】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4、留置:留置主要是货物运输中,简单理解为扣留,不要跟抵押和质押理解错了就可以第八十二条 【留置与留置权】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5、定金:这个不用解释了吧…………以上都是符合担保法的,也就都可以作为反担保依据,具体的还是主要看流动性,保值增值性以及还款来源作为依据,担保公司还是注重第一还款来源和第二还款来源的。顺带说一句,目前大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基本认可的是:房产、土地、车辆、应收账款的收费权、上市公司股权、债券、商用专利权这些,其他的基本不认,风控手段一般是股权质押+财务监管+定金+反担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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