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床误诊误治杂志是核心期刊吗

刚查了一下,临床误诊误治杂志不是2011年最新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最新版2011版中文核心目录(也就是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你可以去教育大论文下载中心下载,教育大论文下载中心已经根据《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11年版)》原书手工整理好了,提供PDF以及WORD格式文件下载,你去下载后看看你所关注的类别里面哪些是核心期刊,原书整理的,以后也很有用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临床误诊误治杂志是核心期刊吗

2,怎么投稿啊速度急救

简单,找到你要投稿的杂志社的地址,然后把你的文章通过邮局寄过去.或者上网发到他们的邮箱
你指的是在网上还是在生活中? 在网上的话,就找一个作文网站,上面也有一些写散文,小说的。比如说 cc创新作文网 在生活中投稿的话,就像上面两位说的那样咯。 祝你好运啦,兄弟。
直接给杂志或报纸发邮件,写信投稿就可以了,写明作者姓名,文章标题,原始数据来源(或参考书目)等。最好附上作者个人简介。

怎么投稿啊速度急救

3,怎样投稿

不同的杂志要求不同。有的需要邮寄文字稿;有的在网上投稿即可,当然其中有些通过邮件投稿,有的可在它的网站上在线投稿;也有的杂志既要邮寄文字稿,也要同时发出电子稿。所以,最好查阅需投稿的杂志投稿说明,或直接打电话到编辑部询问,会效率高一些。
各种报刊总有一页或者一个极小的版块是关于投稿要求以及邮箱地址的。如果没有,你可以访问官网查询。投稿前一定要先弄懂该刊的风格,每刊都有自己的风格,稿子如果符合风格过稿会相对容易些。我的一些个人经验,希望对你有帮助。

怎样投稿

4,怎么投稿

怎么投稿,投稿什么样的杂志比较合适,成功的几率更大,投稿需要什么步骤,相信很多作者都有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为了让大家能够清楚地了解流程,维普投稿整理了一些关于投稿的正常流程。一、找到合适的期刊,投稿前要先了解期刊的相关信息,看看自己的文章属于哪一类,文章质量如何,然后选择合适的期刊。至于如何寻找合适的期刊,你可以去国内几大数据库查看相同类型的文章发表的期刊,选择好期刊后,比较每本期刊的出刊周期,知名度,出版速度等,选择适合自己的。二、注意稿件格式规范,包括文章的字体大小,正文的编排要求,每本杂志的要求可能不一样,注意看投稿需求,提高稿件的录用率。三、投稿的方式,目前投稿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信函投稿,二是电子投稿,三是网络投稿,信函投稿就是用书信的形式投稿,这种方法仅限于一些文学杂志和部分故事杂志。电子投稿,就是用电子信箱投稿,这种方式是自由撰稿人普遍采用的投稿方式。网络投稿一般有在线投稿系统,可以网上在线投稿,这种方式比较方便快捷,很多采用这种方式,网络投稿注意要将注册信息保存好,以便随时查看结果。
就这么投

5,临床误诊误治的投稿须知

1.1 来稿需附单位介绍信或加盖单位公章,以保证稿件的真实性并负责保密审查。凡涉及医疗事故的稿件,需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意见。如系科研基金资助的项目,请将项目编号标注于文题左下角,各类基金论文在3个月内刊登。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文责由作者自负,该刊对来稿有删改权。修改稿逾2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未采用的稿件,恕不退稿,请自留底稿。1.2 来稿请勿一稿两投,如在收到该刊回执2个月后未收到录用通知者,方可改投他刊。投稿同时请汇寄稿件处理费20元。来稿一经刊用,需交纳版面费。凡在该刊刊登论文均同时在《临床误诊误治》杂志光盘版及网络版发表,若不同意同时在电子媒体和网络媒体发表者,请投稿时加以申明,未申明者视为默认授权。第一作者将获赠本刊光盘版一张。1.3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398号临床误诊误治杂志社收,邮编 050082。
已经生病,生理就会开始产生抗体,开始好病.所以患者就不能急.让医者凭经验斟酌怎么有效的帮助人体快速解除病痛.而不至于误诊误治,造成医源问题及医源病变.医者学识有限,自已解决不了必须另请高明,学而治则,减少患者更大之苦.减少误诊误治.

6,如何投稿

一、投稿方式 投稿方式有两种,一种为传统邮寄投稿方式;另一种为网上投稿方式。一般来说,每个刊物对于手写稿、打印稿、磁盘稿或网上投稿都没有具体要求,只要内容好他们都会考虑刊登,当然了,在同等情况下,网上投稿采用的可能性更大。因为这样可以加快编辑的处理速度,还可减少咱文章出差错的机会。如果程序是关于数据库的,请别忘了同时将有关数据库发去,至少是库结构文件,以利于众编们调试您的程序。另外,手写稿您可一定誊写清楚,不容易辨别字母、数字等,您可以在边上用另色笔注明嘛!如“0”与“o”、“1”与“l”等。 二、投往何处 信息时代的到来,为各种媒体提供了广大发展空间,也为各为撰稿人投稿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如何选择刊物来投稿呢?首先确定你投稿的目的,如果只是为了上报发表,那么把稿件投到那些所谓小报小刊的效果要好的多;如果你是为了稿费,那么把稿件投到大报大刊,但相对的,采用率却非常低,因为投稿的较多,但只要用了,稿费是不会少的,并且知名度会随着你的文章发表多少相应增加,说不定哪一天编辑会找上门来,约你写稿。 除了传统媒体的选择,目前一些大的站点也开始接收投稿及付给作者稿费了。比如电脑报站点、ChinaByte站点、中华网站点、所有网站点等等。对于投稿给站点优势在于采用较快,稿费较高。对于初学者是个好选择。 三、刊登查询 一般来说,对于网上投稿,回复都是比较快的,是否采用最少一两天就能知道,而最多也就个把星期,也有部分刊物回复比较迟甚至不回复,对于这些刊物,实际上这也是对作者不负责任,你可以根据媒体确定时效期来是否他投,在超过这个期限后可以另作处理。我想你可以先投回复比较快的,他们不用稿件你再投向对作者不怎么负责任的刊物。投稿后你可以去留意你所投的刊物,一些已上网的刊物可以很快查到你的稿件是否刊登。 对于投稿一定要保存好原始邮件,这是以后出现投稿问题的解决依据。比如你投给了一个媒体,过了时效期,也没有收到采用通知,这时你又转投了另一家并采用,但前一家媒体却又采用了,这时侯不明的读者及编辑会认为你一稿多投,那么你保存的原始邮件就是证据了,证明了你是过了时效期才另投其它媒体的。 四、网上投稿注意事项 凡通过E-Mail向电脑报投稿的作者,要在主题中注明稿件名称,具体投到哪一版,哪位编辑收。稿件可用纯文本格式和word格式,图片可用jpg和gif格式。投给不同编辑的文章要分别寄出,正文中要注明自己的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7,医院知道误诊病历卡一字未写在法律上怎么说这个事

摘一篇供参考:医院误诊的法律责任一、误诊的概述   1、临床误诊的涵义   临床误诊是指医生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因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作出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病情的结论,即医生在认识疾病过程中期望认识其本质而实际与疾病本质发生了偏离的现象,即医院丧失了应有的判断能力,而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害。   2、临床误诊的分类   临床误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责任性误诊,另一类是技术性误诊,无论责任性误诊或技术性误诊,其性质者属于医疗过失,前者是失责行为,后者是技术行为。   责任性误诊是指医务工作人员不负责任导致误诊,该成立的前提需有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误诊和疏忽大意的误诊;技术性误诊是指医务人员因缺乏应具备的技术和经验导致的误诊。因此,判断是否误诊误治要从两个角度去考虑,一是医生在诊断中有无不负责任的行为,例如不认真询问病史、不详细进行体格检查、不认真分析病情、不完成应该进行的检查项目、过于自信不听取他人意见,鲁莽行事不向上级医师请求汇报,不顾病性疑难危重不及时会诊、转诊而酿成误诊误治。二是医生不钻研业务,技术水平低下,与其技术职务完全不相称,对可以认识的疾病未能认识,对可以治疗的疾病造成误治,使病人疾病不愈,甚至加重。   3、误诊的主要表现   一、将“无病”诊断成“有病”;二、将“有病”诊断成“无病”;三、将“此病 ” 诊断为“彼病”。所有这些误诊都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害,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苦和经济负担。   二、误诊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及条件   何种情形下的误诊才应承担法律责任?   客观上讲,基于病理的高度复杂性,医院的误诊是正常现象,如果凡是误诊造成人身损害或精神损害,就让医院无条件承担赔偿责任,即医疗风险完全让医院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误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呢?不能简单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应当按照是否具备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判定。   1 、误诊是否存在过错(过失)是医院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前提。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件49 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而,不属医疗事故不一定不存在医疗过错,民法通则106 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据民法通则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过失)所导致的误诊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到但未预见到,或者虽然预见到而轻信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结果的叫过失。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以行为是否“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为依据,来判断诊断行为是否规范,诊断医生是否尽责。因为医学是个很复杂的学问,不但个体差异大,而且疾病发展也复杂,难免出现意外,关键是看医生能否尽职尽责,即医疗过错主要体现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防范没有防范,这是一个基本衡量原则。   审判中,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 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   2 是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正自己的诊断;是不是存在过分自信的情况,对疑难、不典型的病状,不经会诊、讨论就盲目下结论。总体而言,就是以客观标准考察医生诊断时的心理状态,考察其有无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   3 是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对于诊断的辅助手段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因此对疑难杂症的诊断难度增加,往往级别越高的医院因其整体的设施及技术力量等因素,医疗水平就越高,因而诊断能力就越强。   总言之,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如果医院履行义务“不当”,即有过错,就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承担责任的必要条件。   根据民法理论,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 1、损害事实;2、行为违反法律;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4 、行为人有过错。同时具备以上4 个条件,行为人才承担此侵权的民事责任,所以,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有无,是责令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损害结果的发生和医疗机构的误诊没有因果关系,则不承担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误诊导致误治,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若和经济负担,造成了患者暂时性机体结构破坏或延误医疗时机造成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疾病的共性、药性作用的复杂性,一些虽有过错的误诊没有导致误治,患者没有损害后果,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三、临床误诊的法律责任   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   一、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二、民事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三、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四、结束语   客观上讲,基于病理的复杂性,医院误诊是医学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正常现象。医疗行为本身就是一种检查过程,具有风险性和专业性,误诊是允许的,并非所有的误诊都需承担法律责任,关键是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属医疗事故的,接《医疗事故处理条件》的相关规定处理,不属医疗事故但医院有过错的,按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责任,判断误诊的过错标准尤为重要。必须区分误诊的具体情形,即误诊是否存在必然性、或然性,只有存在过错的、不应有的误诊,医生“应注意”、“能注意”而“未有注意”造成行为不规范,没有尽责的误诊,才承担赔偿责任。
成人都应该知道的常理,为了你的健康还是听医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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