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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想辞职部门领导不肯在辞职报告单上签字怎么办

支持一下感觉挺不错的
认准了?那就直接走人。报告都不要了。签不签字都无所谓了。他的那定点权力就一点都没用。秒失效。

我想辞职部门领导不肯在辞职报告单上签字怎么办

2,我的辞职信 老板已经批了 但是经理 说不在 咋办

员工辞职公司批不批无所谓,你的通知送到就行了。如果辞职信你已交到老板手上,证明你已送达,注意保留送达证据(比如老板写给你的辞职签收单...等),辞职期限届满工作的最后一天你可以找单位办结工资及相关费用,如果单位不办结工资或故意拖欠,你将带上劳动合同书以及你辞职的相关证件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免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问清楚店长 可能是你们那地儿太忙咯 她搞忘咯

我的辞职信 老板已经批了 但是经理 说不在 咋办

3,要辞职经理不给辞职报告我该怎么办

协商解决
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所以,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3、你现在要做的是: 第一,尽快想办法要回你之前递交的辞职报告,我不知道你在辞职报告中写了什么,但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写得不当即使仲裁也会对你不利,何况既得利益还会受到损失。 第二,重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首先陈述上述辞职理由中的任何一条或两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你就可以走人了。 4、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要辞职经理不给辞职报告我该怎么办

4,领导不批辞职报告怎么办啊

你好,劳动者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不管批不批准劳动者都可以离开。如果产生纠纷可向劳动局反应,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所以,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恶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滥罚款、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3、如果已经交了辞职书单位不批,你现在要做的是: 第一,尽快想办法要回你之前递交的辞职书,我不知道你在辞书中写了什么,但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写得不当即使仲裁也会对你不利,何况既得利益还会受到损失。 第二,重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首先陈述上述辞职理由中的任何一条或两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你就可以走人了。 4、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领导不批辞职报告怎么办啊

1;那你就等劳动合同到期,你不就可以走了。2看你想不想走,你五月二十辞职到六月二十不管领导批不批你都可以走人。扣工资请拨12333
竹子答案:你要辞职,公司不愿意,这在目前很是正常的,一是说明你做的不错,二是老板找员工目前很难。如果你提出到法院告他们,目前我国仅仅是法制初级阶段,很多法律执行起来有困难,这就是现实。你当时进企业时,是一定签订合同。现在要兑现就是困难。去劳动局仲裁不是不可以,一是要时间,二是要代价。你要算算划得来吗?你找主管单位也一样,因为这样的事太多。管不过来。很多人的处理方法就是,一边辞职,一边找单位。一旦有了新的不错的单位想走就走,说走就走。没有顾忌,你不让走我也要走,最多就是一些损失,我已经不在乎啦!那就是一张辞职信往桌子一放,批不批都要走。这就是最最快的。这就潇洒啦!
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 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所以,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恶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滥罚款、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 3、如果已经交了辞职书单位不批,你现在要做的是: 第一,尽快想办法要回你之前递交的辞职书,我不知道你在辞书中写了什么,但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写得不当即使仲裁也会对你不利,何况既得利益还会受到损失。 第二,重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首先陈述上述辞职理由中的任何一条或两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你就可以走人了。 4、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般是这样的 你可以递交 她不批正常可以一个月后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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