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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怎样写病历

用笔写,需要特殊培训,跟着大夫学学就会了。

怎样写病历

2,部队卫生队有病历吗

minute by some stroke of fortune,
至少得在师级单位医院查病历,下面分队有什么病历呀。有病例也没有用呀。

部队卫生队有病历吗

3,病历书写

左踝关节扭伤后肿痛XX天 患者于3天前因滑倒至左踝关节扭伤。伤处当即肿痛,无法活动。 查体:踝关节肿胀明显,外踝处压痛(+) 辅助检查:X线未见明确骨性结构异常 诊断:右/左踝关节外侧副韧带拉伤 建议:患肢制动,冰敷,休息XX天 复诊:关节红肿有所缓解,局部仍红肿。韧带拉伤尚需休息恢复。 伤痛酊1/支云南白药气雾剂1/支麝香虎骨膏1/盒

病历书写

4,如何填写病历

这个问题好办,你去医院随便拿个病历本!然后挂个号,回来自己填写内容及日期就行~ 日期: 患者主诉:咳嗽、咳痰、高热、乏力2日 查体:神清、气稍促,心律95bpm,律齐,体温39.1 C, 血压110/70mmHg 心扉听诊:两肺呼吸音粗,未及明显啰音。 发病来胃纳差、精神欠佳、二便可、夜眠可。 诊断: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Rx: 1. 5% GNS 500ml 青霉素 320U / vgtt Bid *3d (皮试) 2. 泰诺 2盒 / 1#tid po 3. 如有不适随时复诊 签字 医师: XX

5,如何填写病历

签写很简单 也就是时间 病情的 但是要突出 字体潦草 这是一生的显著特征
病历上面有明細 按照明細把你的病情寫上去就可以了
最好的办法是到医院挂个号,医生自然就帮你写好病历了,这样既省事,又真实,还能帮你对症处理
病历一般是由医生写,包括起病诱因,症状伴随症状,检查结果,下诊断,可以出具疾病证明书。所以不单单是买本病历久可以,还要去看医生哦!
病历是你在医生那里看病,医生给你写的看病记录。你自己填写是无效的。
带上献血证明,到医院请医生开休假证明就行了,因为献血后有法定的休假期。如果到你献血的地方去开就更好了。 祝你如愿~

6,怎么写病历书写病历的格式

门诊病历 (1)门诊病历封面内容要逐项认真填写。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门诊号、公(自)费由挂号室填写。X片号、心电图及其他特殊检查号、药物过敏情况、住院号等项由医师填写。 (2)初诊病人病历中应含“五有一签名 ”(主诉、病史、体检、初步诊断、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其中:①病史应包括现病史、既征史、以及与疾病有关的个人史,婚姻、月经、生育史,家族史等 。②体检应记录主要阳性体和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体征。③初步确定的或可能性最大的疾病诊断名称分行列出,尽量避免用“待查”、“待诊“等字样。④处理意见应分行列举所用药物及特种治疗方法,进一步检查的项目,生活注意事项,休息方法及期限;必要时记录预约门诊日期及随访要求等 。 (3)复诊病人应重点记述前次就诊后各项诊疗结果和病情演变情况;体检时可有所侧重,对上次的阳性发现应重复检查,并注意新发现的体征;补充必要的辅助检查及特殊检查。三次不能确诊的患者,接诊医师应请上级医师诊视。与上次不同的疾病,一律按初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 (4)每次就诊均应填写就诊日期,急诊病员应加填具体时间。 (5)请求其他科会诊时,应将请求会诊目的、要求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清楚,并由本院高年资医师签名 。 (6)被邀请的会诊医师(本院高年资医师)应在请示会诊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 (7)门诊病人需要住院检查和治疗时,由医师填写住院证。 (8)门诊医师对转诊的病员应负责填写病历摘要。 (9)法定传染病应注明疫情报告情况。

7,病历的书写方式

诊断书上 有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一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四条 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   第五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 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第七条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八条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第九条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第十条 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如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 门(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第十一条 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诊病历首页(门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第十二条 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第十三条 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初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必要的阴性体征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及治疗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复诊病历记录书写内容应当包括就诊时间、科别、主诉、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结果、诊断、治疗处理意见和医师签名等。   急诊病历书写就诊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第十四条 门(急)诊病历记录应当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   第十五条 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对收入急诊观察室的患者,应当书写留观期间的观察记录。   第三章 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   第十六条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第十七条 住院志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获得有关资料,并对这些资料归纳分析书写而成的记录。住院志的书写形式分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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