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重组原债务怎么办,公司合并后原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来源:整理 编辑:八论文 2023-03-08 21: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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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合并后原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2,破产重组债务该怎么承担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3,破产重整债权人咋办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一般法院要求债权人申请破产时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应根据法律相应规定,说明债务人拖欠申请人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已符合破产条件,申请人因此以债权人资格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2.申请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身份证明。
3.债权性质、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并附相应证据。
4.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呈持续状态的有关证据。
5.审计报告。(非硬性要求)可以提交债务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存档的审计报告。
4,债务重组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中华。会计网校快乐蓝精灵回复: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700000
贷:库存商品 40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85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15000
特殊处理规定:
企业重组符合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①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②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企业的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5,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后债务重组损益如何处理
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在债务重组日进行会计处理时,其应遵循的一般原则是:(1)基本原则。债务重组日,债权人、债务人均不得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如有收益也只能计资本公积),但确认重组损失。(2)债权人入账价值的确认原则。①对于实际收到或将会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如现金、应收账款等,以实际收到或预计将会收到的价值入账;实际收到或预计将会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价值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②对于非货币性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投资等,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收到资产的入账价值,根本不产生损益。(3)债务人重组差额的确认原则。用于偿债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应付账款等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用于偿债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应付款款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4)相关税费的确认。在债务重组中发生的有关税费,对于债权人,应计入收到资产的入账价值中;对于债务人,则与用于偿债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一并计算。(5)涉及到补价时的处理原则。涉及到补价时,会计处理上可视为两笔业务处理:一是对补价的处理,二是对债权债务的处理
6,企业分立后原有债务如何承担
(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后的企业资产足以保证其履行所分担的债务的,一般宜按分立协议的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主体。2.分立协议约定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企业分立导致债务转移,根据“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的基本法理,债权人应为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另外,企业分立行为一般为企业的单方行为,企业分立时关于债务承担的协议不具有约束、对抗债权人的效力。(二)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企业分立是指由原来的一个企业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企业分立后,如果原企业主体资格消灭,分立后成立数个新企业,各自具有法人资格。原企业债务的承担,分立后的新企业应当以分立时各自所取得的财产的份额,按比例分担;如果原企业主体资格不消灭,且在分立改制时采取“脱壳经营”方式的,则企业分立前的债务由原企业与分立后新设立的企业共同承担清偿责任。企业分立是指一个企业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分立成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行为。分立是企业为了经常适应市场而发生的比较规范的改制行为。企业分立前可能负有债务或为其它债务作保证,企业分立后对原负债务或原所作保证应该如何承担责任呢?就企业分立后对原负债务承担责任而言,《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已经作出了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与该规定一脉相承,《合同法》第九十条也明确作出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亦作出同样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依照这些法律规定,企业分立后原负债务由谁承担和如何承担基本明确,但是还不够具体,实际操作仍然遇到不少障碍。《改制规定》将企业分立后原负债务的承担进一步具体化,规定: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遵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依约定承担民事责任;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全部分立企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分立企业,如果各分立企业对原企业债务承担约定了份额,有权按约定的份额追偿;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企业分立时的资产比例追偿。使确定企业分立后原负债务的承担责任更加规范和有法可依,减少分歧。就企业分立后对分立前作为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而言,其保证责任应当由分立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除债权人与保证人另有约定的之外。 保证责任后果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不同依《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和第十八条第二款“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的规定确定。按照《担保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分立后的企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以依法行使追偿权。【延伸阅读】新公司成立经营范围的规定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公司股权变更
7,公司重组后的债务如何承担
(一)被兼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二)兼并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兼并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三)就兼并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四)兼并双方就兼并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兼并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兼并意向性协议;这里就分情况了,是说债务入账价值?那就是债权人方面的,应收帐款是不。得看什么条件。是非现金资产?还是存货?还是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等。债务重组采用以现金清偿债务、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方式的组合进行的,债权人应当依次以收到的现金、接受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再按照本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例】深广公司持有红星公司的应收票据为20000元,票据到期时,累计利息为1000元,由于红星公司财务陷入困境,根据协议,红星公司支付5000元现金同时转让某项无形资产以清偿该项债务。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000元,评估确认价为13000元。 假设深广公司没有对应收票据计提准备,其会计处理如下: (1)计算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21000元 其中:面值 20000元 应计利息 1000元 减:收到的现金 5000元 受让的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 13000元 差额 3000元 由于深广公司没有对应收票据计提准备,差额3000元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2)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000 无形资产 13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3000 贷:应收票据 21000 【例】深广公司持有红星公司承兑的不带息应收票据100000元,票据到期,由于红星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清偿,经法院裁定,发生债务重组,重组协议规定:红星转让一台设备以清偿35000元债务,将55000元的债务转为5%的股权,一年后再支付8000元清偿剩余债务。假设这台设备的原值为50000元,累计折旧为20000元,评估确认的原价为50000元,评估确认的净价为35000元;红星公司重新注册的资本为1000000元,深广公司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评估确认价为55000元。 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深广公司没有对应收票据计提准备,其会计处理如下: 1.计算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与所接受设备的公允价值、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将来应收金额的差额: 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100000元 减:受让的设备的公允价值 35000元 股权的公允价值 55000元 将来应收金额 8000元 差额 2000元 由于深广公司没有对应收票据计提准备,差额2000元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2.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50000 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55000 应收账款 8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2000 贷:应收票据 100000 累计折旧 15000 现在常见的做法是: 借:固定资产 35000 长期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55000 应收账款 8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2000 贷:应收票据 100000 其中,累计折旧15000元为固定资产评估确认的原价50000元和其评估确认的净价35000元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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